纪录小康工程

2017年 4 月 1 日起,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各乡(镇)婚姻登记点及负责孤儿收养登记的股室取消婚姻登记费及收养登记费。

更新时间:2021-09-13 17:39:46来源:临沧耿马自治县大事记 县委党史研究室

2017 4 月 1 日起,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各乡(镇)婚姻登记点及负责孤儿收养登记的股室取消婚姻登记费及收养登记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