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录小康工程

感动临沧2018年度人物李明莲

更新时间:2021-07-19 14:45:10来源:临沧市文明办

传承良好家风  争做最美家庭

李明莲家住永德县永康镇永康村,家中5口人,他们全家遵纪守法,互敬互爱,积极进取、乐于助人,家庭和睦、温馨、婆媳融洽、妯娌友爱,深受邻里和社会的好评。

她的家庭虽然只是一个平凡而普通的家庭,但是全家人遵纪守法、夫妻恩爱、尊老爱幼、家庭和谐、邻里和睦。全家人以实际行动践行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创建和谐社会尽心尽力,获得了村里和邻里的普遍赞誉:“善解人意、吃苦耐劳和热爱家庭”。在家庭婚姻关系中,夫妻二人相敬如宾,互相支持,互相帮助,有困难共同面对,在处理问题与事情时总会有一些分歧,但他们能够对双方多点宽容,多点谦让,多点谅解,多从对方角度考虑。自古以来,婆媳之间免不了有些摩擦,但是作为儿媳,她吃饭时,总是把好吃的菜往父母碗里夹,让她们多吃点。上街时,也会惦记着给老人添置新衣服、新鞋子。为了让老人身体健康,经常会买些水果、钙片等营养品,让老人增加营养、滋补身体。老人生病住院了,她悬着心忙上忙下,又是开单子又是找医生咨询。有空时,和父母、孩子一起散步、聊天,和父母、孩子共度重要节庆。她用那颗善良的心真诚的对待家庭中的每一位成员,他们的家庭成为人们羡慕的家庭。平时里她既把家庭安排得井井有条,又把生意经营得红红火火,日子过得幸福美满。

有人说,爱如果只停留在一家人之间,那么这种爱是小爱,如果把这种爱,这份情延伸到亲朋邻里以及陌生人身上,就成了一种大爱。她家一直乐于关心帮助他人,只要村里或组里哪家有什么困难,她家二话不说,尽可能给予他人最大的帮助。她家还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对乞讨的老人、残疾人、儿童给予帮扶,经常让自己的孩子给他们送去财物,从小树立孩子的爱心。

日常生活中,李明莲家庭的每一位成员都以崇尚简约为荣,把简约生活当作健康生活的新时尚。积极使用“绿色”生活用品,养成健康环保生活习惯。从自身做起,从日常生活的一点一滴做起,从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做起,争做绿的使者。同时,李明莲注重教育,促使孩子健康成长。教育孩子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清洁生活,关爱健康,珍惜生命。她自己平时特别重视自己的一言一行,她说这些都会对孩子起到潜移默化的影响,尤其是在思想品德方面,长辈在生活中表现出来的价值观、社会责任心、社会道德意识都会影响到孩子。

    2017年10月,李明莲家庭被省文明委授予“云南省文明家庭”荣誉称号;2018年5月,被中国妇女联合会授予“第十一届全国五好家庭”荣誉称号;2018年5月,被云南省妇女联合会,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第九届云南省五好家庭”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