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推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法治云南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31号)要求,结合临沧实际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推动美丽临沧建设和法治临沧建设的实施意见》,内容包括: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重大意义;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发挥检察机关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职能作用;坚持依法行政,支持配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强化组织保障,努力营造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良好法治环境。
为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9—2022)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9〕17号)精神,切实加强新时代革命文物工作,充分发挥革命文物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临沧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结合临沧实际,提出《临沧市贯彻落实〈关于推进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9—2022)的实施意见〉 任务分解方案》,内容包括:工作任务、重点项目、工作要求。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城镇化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加速临沧城镇化进程,推进边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实际,制定《临沧市城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20—2022年)》,内容包括:总体要求、目标任务、主要工作内容、保障措施。
为全面贯彻市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临沧市委 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重点产业加工业向园区聚集发展的意见》(临发〔2019〕9号)要求,破解临沧工业发展的关键制约因素,巩固提升传统骨干产业,加快培育新型骨干产业,把工业打造成带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引擎和关键支撑,制定《临沧市新型工业化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20—2022年)》,内容包括:总体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65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9〕31号)精神,结合临沧实际,制定《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意见》,内容包括:总体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
为贯彻落实《临沧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8—2030年)》和《临沧市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2018—2020年)》,把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制定《临沧市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内容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等五个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9〕29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组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临沧市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63号)精神,依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办发〔2019〕9号)、《云南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云环发〔2019〕16号)及全省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动员部署视频会议要求,制定出台《临沧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 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