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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沧市委 临沧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健康临沧2030”规划纲要》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1-09-02 09:12:14来源:中共临沧市委

 

 

 

 

 

 

 

临发〔2019〕11号

 

 

中共临沧市委  临沧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健康临沧2030”规划纲要》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大中专院校、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属驻临单位,驻临军警部队:

现将《“健康临沧2030”规划纲要》印发给你们,请认

 

 

 

 

真贯彻执行。

 

中共临沧市委

临沧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6日

 

(此件发至县级)

 

 

 

 

 

 

 

 

 

 

 

 

“健康临沧2030”规划纲要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云南2030”规划纲要》,提高全市人民健康水平,制定本规划纲要。

 

序  言

 

健康是人的基本权利,是广大人民幸福的基础,是国家文明、社会和谐的标志与象征。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将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位置,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实现健康长寿,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重要标志,也是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改革开放以来,临沧各族人民健康水平得到显著提升,但与发达地区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全市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不足、布局不合理,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短缺,医疗卫生整体服务能力不高、发展不平衡,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较弱,老龄人口逐年增多,存在境外传染病输入潜在风险,以及疾病谱、生态环境和生活方式的不断转变,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导致慢性病及肿瘤患病人群逐年增多,人民对健康生活的需求与健康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依然突出,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机制体制尚未完善,促进全市人民健康水平提高面临一系列新的挑战。从临沧实际情况出发,统筹解决好事关人民健康的重大和长远问题,需要全社会积极参与,共同努力,推进健康临沧建设。

第一篇  总体战略

 

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提高临沧各族人民健康水平为核心,以全民健康和共建共享为主题,以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为重点,加快转变健康领域发展方式,大幅提高健康水平,显著改善健康公平,把人民群众的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推进健康临沧建设,努力为全市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为与全省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打下坚实健康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健康优先。突出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立足临沧市情,把促进健康的理念融入公共政策制定实施的全过程,加快形成有利于健康的行为生活方式、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模式,实现健康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共建共享。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立足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两个着力点,针对影响健康的生活行为、生活方式、生产环境以及医疗卫生服务等因素,坚持政府主导与调动社会参与相结合,推动人人参与、人人享有,形成“健康少生病,早治早康复,服务全覆盖,生态促健康,公平可持续”的健康格局。

(三)改革创新。坚持政府主导,加快关键环节改革步伐,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清除体制机制障碍,解放思想观念,发挥科技创新和信息化的引领支撑作用,让创新贯穿健康发展的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形成具有临沧特色、促进全民健康的制度体系。

(四)科学发展。把握健康领域发展规律,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转变服务模式,构建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健康服务从规模扩张的粗放型发展转变到质量效益提升的绿色集约式发展,抢抓发展机遇,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使全市健康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五)公平公正。以农村和基层为重点,推动健康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维护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逐步缩小城乡、地区、民族、人群间基本健康服务和健康水平的差距,实现全民健康覆盖,促进群众公平可及。

 

第二章  战略目标

一、总目标

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全市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市级医院和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达到国家标准。完善健康服务体系,逐步建立功能完备、结构合理的健康产业体系,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基本体育健身服务,健康环境指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健康素养水平持续提高,主要健康指标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显著缩小,人均预期寿命力争达到75岁。

2030年,促进全民健康的制度体系日臻完善,健康领域发展更加协调,健康生活方式得到普及,健康服务质量和健康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健康产业全面发展,基本实现健康公平,人均预期寿命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健康环境指标持续优于全国平均水平,建成“生态临沧、健康临沧、幸福临沧”。

二、具体目标

(一)全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人均预期寿命显著提高,地区间、城乡间、民族间人群健康差距明显缩小。

(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全民健康素养大幅提高,健康生活得到全面普及,健身意识不断增强,有利于健康的生产生活环境基本形成,食品药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重大疾病传染病危害得到有效控制。

(三)健康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建立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健康资源布局合理,高效公平,健康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健康科技创新实力明显增强,健康服务质量和水平显著提高。

(四)健康产业规模显著扩大。建立起体系完整、结构优化的健康产业体系,形成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健康产业。

(五)促进健康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有利于健康的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健全,实现健康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健康临沧建设主要指标

 

领域 指标 2015年 2020年 2030年

健康

水平 人均预期寿命(岁) 72.5 75 79.0

婴儿死亡率(‰) 10.36 8 5.0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12.44 10 6.0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26.29 18 12.0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82.64 84 88

健康

生活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6.26 16 30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万人) 21 37 50

健康服务与保障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19.1 比2015年降低10% 比2015年降低30%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1.08 1.8 2.5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30.01 28 25

健康

环境 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95.6 98 持续改善

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100 100 持续改善

健康

产业 健康服务业总规模(亿元) 31 60 200

 

第二篇  普及健康生活

 

第三章  大力提升全民健康素养水平

一、开展全民健康教育

健康生活方式以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为基础,全民健康的本质和核心是全民健康生活方式,以科学的态度和精神,传播科学的健康知识,促使健康行为养成,反对、抵制不科学和伪科学信息。大力开展针对全市各族人民全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健康教育,将全民健康教育以适当方式融入社会生活,建立健全健康教育机构和网络,多渠道、多方式宣传普及健康知识。建立健康知识核心信息权威发布制度,发挥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宣传窗口作用,积极传播以科学证据为基础的健康知识和技能,加强对家庭和高危个体健康生活方式的指导及干预,积极引导全市各族人民养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加大公益性健康宣传力度,拓展健康教育新媒体,建设和规范各类健康宣传栏目。到2030年基本实现健康体重、健康口腔、健康骨骼等专项健康教育行动全覆盖。开发推广促进健康生活的适宜技术和用品。建立长期、持续、有效、正确的健康相关因素监测体系,对全市居民的健康素养和生活方式连续监测。普及健康科学知识、发展健康文化,移风易俗,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使健康生活方式逐步成为全民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自觉行动。

二、深入开展学校健康教育

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把健康教育作为所有教育阶段的重要内容。以中小学为重点,建立学校健康教育推进机制,开足学校健康教育课时,将预防毒品与伤害、健康行为与生活方式、性与生殖健康等关键知识纳入学校健康教育课程内容。鼓励学校积极探索满足不同学生的健康教育需要、受学生欢迎和乐于接受的健康教育方式方法。将健康教育纳入教师职前教育和职后培训内容,大力培养和培训学校健康教育师资。到2030年全市所有学校开设符合要求的健康教育课程。

 

第四章  形成自主自律的健康行为

倡导普及自我健康意识。大力宣传和倡导健康自我责任意识,在广大群众中树立自己是自我健康第一责任人的观念,注重自我健康、自我保健,增强自我防病能力。每个人都从自己做起,摒弃不良习惯,成为健康生活方式的实践者和受益者。

一、推广合理膳食

合理搭配膳食结构,规律用餐,营养平衡,维持健康体重。普及全民膳食营养和健康知识,贯彻实施国民营养计划,推广中国居民膳食指南和平衡膳食宝塔,引导居民形成健康科学的膳食习惯。推进健康饮食文化建设。建立健全居民营养状况监测评价体系和制度,对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实施营养干预,重点解决居民营养缺乏与营养过剩双重问题,重点解决部分人群微量营养素缺乏、高油脂、高热能食物摄入过多等问题,坚持实施学校营养改善计划,着力推进农村贫困地区儿童合理膳食,创新营养改善方式。加强贫困地区婴幼儿喂养指导,实施临床营养干预。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等营养健康工作,开展示范健康食堂和健康餐厅建设。到2030年,全市各族居民营养知识素养明显提高,营养缺乏疾病发生率显著下降,成人每天食盐摄入量少于6克,超重、肥胖的增长速度明显放缓。

二、推动控烟限酒

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加强公共场所控烟法规建设和执法力度,推进无烟环境建设,率先建设无烟党政机关、卫生计生机构和学校,强化戒烟服务。全面加大控烟力度,运用价格、税收、法律、教育等手段提高控烟成效。到2030年,实现公共场所全面禁烟,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降至20%。加强二手烟危害的健康教育和防控。加强限酒健康教育,控制酒精过度使用,减少酗酒,正确引导少数民族改变不健康的饮酒风俗,加强有害酒精使用监测。

三、推进减少不安全性行为和毒品危害防控

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青少年、育龄妇女及流动人群为重点,开展性道德、性健康和性安全教育的宣传和干预。提升全民安全性行为意识,全面推广正确全程使用安全套,加强对性传播高危行为人群的综合干预,减少意外妊娠和性相关疾病传播。持续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普及毒品危害、应对措施和治疗途径等知识,提高群众防范毒品意识。持续严厉打击毒品走私和交易,巩固境外替代种植和联防联控成效。加强戒毒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早发现、早治疗成瘾者。加强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与社区戒毒和社会康复的衔接,建立集生理脱毒、心理康复、就业扶持、回归社会于一体的戒毒康复模式,最大限度减少毒品社会危害。

 

第五章  提高全民身体素质

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传统文化与先进文化有机融合,以科学为依据,从日常生活和工作入手,结合全民健身、中小学生阳光体育工程等活动,倡导和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国民整体素质。

一、健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加大公共健身设施的建设力度,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公共设施,加强健身步道、骑行道、健身中心、体育公园、社区多功能运动场等设施建设。加大足球、篮球场地供给,不断完善青少年体育运动设施。到2030年,基本建成覆盖县乡村的公共体育设施网络,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基本建成城镇社区15分钟健身圈。推行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全部向社会开放。加强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培育发展群众身边的健身组织,扶持和引导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发展。

二、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

倡导少静多动、适度量力、不拘形式、贵在坚持的健身行为习惯。以“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为主题,持续实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各项体育运动,推动全民健身生活化,促进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开展科学健身示范区建设和乡镇健身体育工程,支持农村体育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农村健身意识。贯彻实施《全民健身条例》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加强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与管理。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为群众提供科学健身辅导服务,加大科学健身指导和宣传力度。培育休闲体育产业,促进全民健身与旅游业融合发展,推动区域健身产业建设。

实施青少年、妇女、老年人、职业人群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体质健康干预计划。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确保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基本实现每个学生熟练掌握两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推广普及足球、篮球、排球等体育运动项目及民族体育运动。到2030年,全市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与器材配置达标率达到90%,青少年学生每周参与体育活动达到中等强度3次以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秀率20%以上。完善青少年体质健康监测体系。加强科学指导,促进妇女、老年人、职业人群参与全民健身。实行工间健身制度,鼓励和支持新建工作场所建设适当的健身活动场地。推动残疾人开展适宜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

三、促进少数民族体育活动的传承和发展

充分体现临沧民族特色优势,开展具有特色的全民健身活动,保护和推广民族体育、民间体育、民俗体育。发掘、整理、推广少数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积极创新,增强体育竞技性和观赏性,打造一批民族传统体育乡镇、村寨。推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进入城乡社区,开展民族健身操(舞)、太极拳、陀螺、武术、健身气功、射弩、摔跤等民族民间传统体育健身活动。

四、加强体医融合和运动健身干预

按照体育健身活动指南,制定完善针对不同人群、不同环境、不同身体状况的运动方案,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与健康服务模式,推行康复医学和运动人体科学学科发展,发挥全民科学健身在健康促进和慢性病预防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全民健身科技创新平台和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站点建设。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完善针对不同年龄、性别、职业特点人群的体质监测工作。

第六章  提高心理健康素质

一、提升全民心理健康水平

加强全民心理健康科普宣传,积极倡导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自信乐观,喜怒有度,静心处事,提升心理健康素养。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心理健康引导。全面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探索符合不同群体需求的心理健康教育途径。

二、强化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发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心理疏导、矫治和社区康复服务。加强对抑郁症、焦虑症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问题的干预。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报告登记、随访管理和救治、救助。构建灾后人员心理危机干预服务体系。到2030年,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和心理行为问题识别干预水平显著提高。

 

第三篇  优化健康服务

 

第七章  强化全民公共卫生服务

一、防治重大疾病

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战略,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有效防控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恶性肿瘤、呼吸系统疾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病。强化慢性病筛查和早期发现、早期治疗,针对高发地区重点癌症开展早诊早治,推动癌症、脑卒中、冠心病等慢性病的机会性筛查。到2020年,基本实现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全覆盖,逐步将符合条件的癌症、脑卒中等重大慢性病早诊早治适宜技术纳入诊疗常规。加强学生近视、肥胖、龋齿等常见病防治。到2030年,实现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慢性病健康管理,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提高15%,12岁儿童患龋率控制在25%以内。

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控。完善传染病监测预警。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维持在较高水平,建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机制,保障安全有效的疫苗接种。最大限度发现、治疗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有效控制传播,继续减少注射吸毒传播,消除输血传播和母婴传播,降低艾滋病新发感染率和艾滋病病死率,减少对艾滋病影响人群的歧视,提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生存质量,力争实现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提出的“三个90%”的目标。健全完善肺结核防治综合服务模式,加强耐多药肺结核筛查和监测,规范肺结核诊疗管理,建立健全肺结核分级诊疗制度,全市肺结核发病率持续下降。巩固消除疟疾、麻风病的成果,加大重点地区登革热和乙型脑炎的防控力度,有效应对手足口病、乙型肝炎、麻疹等重点传染病疫情,显著降低全人群乙肝病毒感染率。持续加强地方病防控力度,强化联防联控建设,加强鼠疫、霍乱等传统烈性传染病的防控。加强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强化动物源性突发急性传染病源头治理。加强边境地区重大传染病输入防控屏障建设。

二、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持续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立对民族、贫困地区疾病经济负担的社会保障机制。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实施公共卫生服务提升工程,不断丰富和拓展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计生监督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儿科、全科医学、精神医学、妇幼健康、公共卫生、肿瘤等薄弱学科服务能力建设。加快各级医疗机构职能整合,提高服务质量和均等化水平。保障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有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做好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均等化服务管理。

 

第八章  保障重点人群健康服务

一、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开展“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实施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保障工程,为孕产妇提供生育全过程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进一步提升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保障母婴安全,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做好高危孕产妇风险管控,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提高各级医疗机构高危孕产妇筛查能力、孕期和产时服务质量。实施农村孕产妇定点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基本服务补助制度,保障流动孕产妇异地享受生育全过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倡导优生优育,促进生殖健康。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构建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加大妇女常见病普查力度,提高妇女常见病筛查率和早诊早治率,逐步扩大农村妇女乳腺癌和宫颈癌免费检查范围,将妇女乳腺癌和宫颈癌治疗费按规定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加强儿科建设,加大儿童重点疾病防治力度,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实施地中海贫血高发地区孕前筛查、产前诊断,降低重型地中海贫血儿出生率。开展重点地区儿童营养改善等项目,开展婴幼儿营养与喂养、生长发育及心理行为指导,关爱青少年健康,在各级各类学校建设符合标准的医务室和配备医务人员。加强产科、儿科、妇幼保健人才培养。

二、保障贫困人口公平享有健康

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加大对边境和贫困地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扶持力度。着力改善贫困地区卫生条件,加大健康教育宣传,提升贫困人口健康素养。着力补齐健康扶贫短板,开展精准健康扶贫服务,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医疗保障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财政补助,医疗保险待遇政策向贫困人口倾斜。加强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能力建设,不断健全完善三级医院与县级医院的对口帮扶机制。进一步强化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三、促进健康养老行业发展

建立完善以“居家为主体、社区为补充、社会为主导、政府作保障”的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医养结合,统筹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布局,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为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预留发展空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为居家养老提供医疗健康保健上门服务,显著提升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可及性。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推动医养结合,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安定疗护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与居家、社区、机构养老紧密结合。促进中医药、民族医药与养老服务的融合发展,培育具有临沧特色的健康养老、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和产业,加强中医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联合开展老年人中医养生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护理服务。加强老年常见病、慢性病的健康指导和综合干预,强化老年人健康管理。推动开展老年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加强阿尔兹海默病等老年性疾病的有效干预。推动居家老人长期照护服务发展,探索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补贴制度,建立多层次的长期护理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政策,使老年人更便捷获得基本药物。

四、维护残疾人健康

增强全社会的残疾预防意识,开展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推动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试点,继续开展防盲治盲和防聋治聋工作。

贯彻落实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政策法规,建立多层次康复保障制度,将残疾人康复和健康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扶贫攻坚等专项规划,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残疾人康复需求相适应,布局合理、层次分明、规模适宜、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多元化残疾康复和托养服务体系。建立并完善残疾儿童和贫困残疾人为重点的康复救助制度、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配置补贴政策。健全医疗卫生、特殊教育等机构的康复服务功能,完善医疗机构无障碍设施,实施精准康复,为城乡贫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建立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双向转诊机制。大力推广社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为残疾人建立康复服务档案,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残疾人签约服务。推动康复医学与中医学、民族医学的融合发展。积极推进康复高等教育和专业人才培养,完善康复专业职业能力评价。

 

第九章  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一、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全面建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运作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将市人民医院建设成为立足临沧,服务滇西南,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医疗服务中心。全面推进县(区)级医院提质达标建设工程,加大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力度,为全市群众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健康服务。优化卫生资源配置,优先支持贫困地区、边境沿线医疗机构的发展,引导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向基层流动。建设布局合理的区域医学中心和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基本实现优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均衡合理,人人享有均质化的危急重症、疑难病症诊疗和专科医疗服务,推动功能整合和服务模式创新。提升全科医生(家庭医生)服务能力及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管理水平,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积极引入国内优质医疗资源,提升全市整体医疗服务水平。加强康复、老年病、长期护理、慢性病管理和安宁疗护等接续性医疗机构建设与服务。到2030年,全市基本形成15分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5人,注册护士数达到3人。

二、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

大力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探索建设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信息化平台,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提升医疗服务同质化程度,再住院率、抗菌药物使用率等主要医疗服务质量指标达到国家要求。持续开展等级医院评审工作。实施临床路径管理,规范诊疗行为,优化诊疗流程,提高群众就医的满意度。推进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大力推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中医医院分批遴选临床重点学科和省级中医药重点学科,进行重点培育,形成具有临沧特色的优势学科。推动三级医院与县级医院组建医疗联合体,带动整体疾病诊疗水平和医院综合竞争力的提高。深化县域内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不断提升改善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提高群众的健康服务可及性和可接受性。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伤害医务人员的暴力犯罪行为,保护医务人员安全。

三、创新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模式

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重大疾病防控机制。建立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实现医防结合。建立不同层级、不同类别、不同举办主体的医疗卫生机构间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的分工协作机制,不断完善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面推行分级诊疗制度,努力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合理诊疗模式,健全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引导三级医院逐步减少普通门诊,重点发展危急重症,疑难病症诊疗。完善医疗联合体、医共体、医院集团等多种分工协作模式,提高服务体系整体绩效。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完善服务网络及其运行机制,多措并举,形成符合临沧地域特点、满足人民需求的医疗服务模式。加强采供血机构体系建设和院前急救体系建设。

 

第十章  大力发展中医药民族医药

一、发挥中医治未病的主导作用

推广融入中医治未病理念的健康生活和工作方式。大力宣传倡导中医药日常健康保健知识,普及中医保健科学常识,提高居民中医药保健养生水平。提升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能力,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养生保健机构走进机关、学校、企业、社区、乡村和家庭,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易于掌握的理疗、推拿等中医养生保健技术与方法,推广太极拳、八段锦、五禽戏等中医传统运动。

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将中医优势与健康管理相结合,拓展中医医院及有条件医疗保健机构为群众提供中医健康咨询评估、干预调理、随访管理等规范的中医治未病服务。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医师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等技术支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加快养生保健服务发展。

二、提升中医药服务水平

加快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健全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加快推动临沧市中医(佤医)医院建设,将其建设成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保健为一体的三级中医医院,发展中医药特色和优势,打造全市龙头中医医疗服务机构,带动和促进全市中医药发展。强化中医药防治优势病种研究,加强省级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推进中西医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协同创新,提高重大疑难病、危急重症临床疗效,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疾病治疗中协同作用。大力发展中医非药物疗法,发挥其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发挥独特作用。发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中医馆、国医堂等中医综合服务区,推广中医适宜技术,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整体提升中医医院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鼓励社会力量优先举办非营利性中医专科医院、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引导向规模化、多层次方向发展。促进中医药与养老机构合作,开展老年人中医养生保健、医疗、康复和护理服务。

三、注重中医药继承与创新

加强中医药民族医理论方法继承。实施中医药传承工程,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名中医工作室和学术流派(含地方)传承工作室,继承和弘扬当代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和临床诊疗经验,强化中医药传承教育,挖掘民间中医药诊疗技术,总结中医优势病种临床基本诊疗规律。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制度,通过专利、商标注册等方式保护中医药传统知识和技艺,保护和传承中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医疗机构、制药企业实施传承教育,实现师承教育常态化和制度化。

开展中医类古籍文献资源普查,融合现代科技成果,挖掘中药方剂,加强重大疑难疾病、慢性病等中医药防治技术和新药开发,不断推动中医药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发挥我市中药材资源优势,加强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及再创新,推进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基地建设,发展优质中药材的生产加工,开展中药材大品种质量控制与研究,增加其附加值,促进其可持续利用。

四、促进民族民间医药合理开发和应用

将民族医药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民族医药能力建设,发展民族医药服务,突出佤医药特点。积极开展民族医药基础研究,抢救、挖掘、整理民族医药古籍文献及民族民间诊疗技术。实施少数民族民间医药挖掘、传承工程,加大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推进民族医药产品的开发。推进以佤医为代表的少数民族民间医药特色医院的建设和发展。提高院内制剂质量标准,支持将安全、有效、可控的中药、民族药院内制剂在医疗机构中调剂使用。

五、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

充分发掘临沧优良独特的自然生态资源优势,发展有特色的中医药健康旅游项目,提供针灸、推拿、按摩和药膳等中医药健康服务,将中医药资源有效融入旅游产业发展。鼓励各县(区)充分利用丰富的旅游和自然资源优势,开展药浴、中药熏蒸、中医药文化体验、气功等养生保健项目,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建设一批具有中医药特色的旅游城镇、度假区、文化街和主题酒店,形成一批中药科技农业、名贵中药材种植、田园风情生态休闲旅游结合的养生基地和企业。充分利用云南知名的中医医疗机构、中药企业、老字号名店、中药材种植基地、药用植物园等资源,重点置入养老相关保健疗养设施,打造一批中医药康养旅游产品。

 

第十一章  完善计划生育服务

一、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建立完善有利于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工作机制。构建以生育支持、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老年人赡养、病残照料为主的家庭发展政策框架。引导群众负责任、有计划地生育。完善宣传倡导、依法管理、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构建面向城乡居民的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免费服务制度,努力降低出生人口缺陷发生率。统筹解决人口数量、结构、分布等问题,引导人口有序流动,促进区域人口分布与经济社会发展布局相平衡。加大对生态脆弱地区、少数民族地区人口调控力度,促进人口分布与资源环境可承载相匹配。实施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政策,加强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扶助和关爱。建立健全出生人口监测机制。

二、保障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改革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方式,注重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加强计划生育服务能力建设,健全基层工作网络,稳定基层工作队伍。全面推行避孕节育方法知情选择,普及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知识,提高药具服务的可及性和便捷性。加强对青少年、未婚育龄妇女和更年期人群的生殖健康服务。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加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保障力度。依法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将流动人口纳入城乡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范围。

三、增进男女性别平等

坚持男女平等,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全面推进“关爱女孩行动”,完善计划生育女孩及其家庭扶助保障制度,在教育、就业、健康等方面形成惠及女性的综合保障机制。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偏高的问题。到2030年,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实现自然平衡。

 

第四篇  完善健康保障

 

第十二章  健全医疗保障体系

一、完善全民医保体系

健全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的筹资机制和待遇调整机制,实现基金中长期精算平衡。完善医保缴费参保政策,均衡单位和个人缴费负担,合理确定政府与个人分担比例。提高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基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健全重特大病医疗保障机制,加强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商业保险与医疗救助的有效衔接。到2030年,全民医保体系成熟稳定。

二、健全医保管理服务体系

严格落实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全面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积极推进按病种、按人头付费,积极探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按服务绩效付费,形成总额预算管理下的复合式付费方式。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的协商谈判机制与风险分担机制。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异地就医结算。全面实现医保智能监控,将医保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延伸到医务人员。逐步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医保经办。加强医疗保险基础标准建设和应用。到2030年,全民医保管理服务体系完善高效。

三、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

落实税收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等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丰富健康保险产品,鼓励开发与健康管理相关的健康保险产品。促进商业保险公司与医疗、体检、护理、健身等机构合作,发展健康管理组织等新型组织形式。到2030年,使现代商业健康保险业务,商业保险赔付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显著提高。

 

第十三章  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一、深化药品、医疗器械流通体制改革

建设和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推进药品、医疗器械流通企业向供应链上下游延伸开展服务,形成现代流通新体系。规范医药电子商务,丰富药品流通渠道和发展模式。推广应用现代物流管理与技术,健全中药材现代流通网络与追溯体系。落实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主体地位,鼓励联合采购。建立药品出厂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建立完善优质低价常用药生产供应保障机制,强化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和预警,完善药品储备制度和应急供应机制。建设遍及城乡的现代医药流通网络,提高基层和边远地区药品供应保障能力。

二、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

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老年人、儿童、慢性病人等特殊人群的基本用药安全保障。完善现有免费治疗药品政策,增加艾滋病药物免费供给和疟疾、结核防治等特殊药物低价供给。完善罕见病、地方病用药保障政策。建立以基本药物为重点的临床综合评价体系。强化价格、医保、采购等政策的衔接,坚持分类管理,加强对市场竞争不充分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的价格监管,建立药品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公开制度,保障企业对疗效明显、利润低或无利润、有临床需求药物的生产和供应。

 

第五篇  建设健康环境

 

第十四章  保护生态促健康

一、保护和发展生态文化

营造绿色家园,创造整洁、宁静、美好、健康的生活环境。倡导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充分挖掘、保护和弘扬民族优秀传统生态文化,推进生态文化创新。开发体现临沧自然山水、生态资源特色和倡导生态文明的文化产品。推进少数民族聚集村镇民族文化、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提高临沧民族特色生态文化影响力。

二、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构建以澜沧江、怒江两大水系和沿线经济走廊,沿边对外开放经济带相适应的生态廊道体系,筑牢滇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深入实施滇西南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落实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和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加强典型和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提高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有效保护临沧独特的生态系统和遗传多样性。加速推进以保持水土、护坡护岸、涵养水源为主要目的生态保护。严禁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以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不符合功能定位区进行开发活动。深入推进“森林临沧”建设,不断优化森林结构,增加森林资源,提升森林生态功能。依托“中国十佳绿色城市”“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中国恒春之都”等荣誉,巩固提升临沧绿色生态品牌。

 

第十五章  加强影响健康的环境问题治理

一、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

加强污染物总量控制,提高环境安全水平。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推进联防联控和流域共治,实行环境质量目标考核,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切实解决影响人民身体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推进战略环评、规划环评,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强化环境污染源头预防。稳定保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优良,实施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的大气污染防治管控,重点加强工业、机动车、施工扬尘等多污染源综合防控,开展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等多污染物排放的协同控制。

加强澜沧江、南汀河等江河湖库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保障饮用水源地和农产品基地安全。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达标建设。强化地下水管理和保护,推进地下水超采区治理与污染综合防治。建立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评估制度,推动重点地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加强土壤和重金属污染治防治,推进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以耕地为重点,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全面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强化重金属污染治理及辐射污染防治。健全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加强噪声污染防控,加强全民环境与健康的宣传教育,普及环境保护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二、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

全面实施工业污染源排放许可管理,建立排污台账,实现持证按证排污。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能耗、高环境风险的工艺、设备与产品。开展工业聚集区污染专项治理,对造纸、采选矿、橡胶等行业进行节水改造、中水回用等治理,推进工业烟气脱硝、脱硫、除尘工程建设,全面实施水泥建材行业烟尘粉尘治理,推进行业达标排放改造。大力促进低碳循环发展。

三、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评估制度

逐步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管理制度,开展重点区域、流域、行业环境与健康调查,建立覆盖污染源监测、环境质量监测、人群暴露监测和健康效应监测的环境与健康综合监测网络和风险评估体系。实施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划定环境健康高风险区域,开展环境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的评价,探索建立高风险区域重点项目健康风险评估制度。建立环境健康风险沟通机制。建立统一的环境信息公开平台,推进环境信息公开,推进县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监测和信息发布,促进环境与健康数据互联共享。

 

第十六章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一、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完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和长效机制,统筹治理城乡环境卫生问题。做好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规划,加强源头预防、减少控制生产和生活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建立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农村工业固体废物的规范处理。加大治理城乡环境卫生力度,大力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行动。建立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循环利用。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持续加强农村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推动城镇供水设施向农村延伸,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水质达标率和供水保障率,全面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体系。到2020年,农村饮用水水质达标率显著提升,实现乡镇自来水厂供水设施和污水、垃圾集中处理全覆盖。加快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力争到2030年,全市农村居民都能用上无害化卫生厕。实施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病媒生物综合预防控制策略。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并巩固创建成果,力争全市国家卫生城市(县城)覆盖率超过50%。

二、建设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

建立健全健康城市(县城)和健康村镇建设管理机制。把健康城镇和健康村镇建设作为推进健康临沧建设的抓手,保障与健康相关的公共设施用地需求,完善相关公共设施体系、布局和标准,将健康融入城乡规划、建设、治理的全过程,促进城镇与人民健康同发展。针对当地居民主要健康问题,编制实施健康城市(县城)、健康村镇发展规划。广泛开展健康社区、健康村镇、健康单位、健康家庭等建设,提高社会参与度。重点推进健康学校建设,加强学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传染病防控等措施。加强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监测与评估。到2030年,建成至少一个健康城市(县城)和一批具有推广价值的健康乡(镇)、文明村(社区)。

 

第十七章  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增加和扩大监测点、监测样品、监测环节和监测指标,构建“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风险分析研判体系,到2030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食源性疾病报告网络全面覆盖。打造好“绿色食品牌”,推行标准化、清洁化农业生产,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推进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加强对食品原产地指导监管,完善农产品市场准入准出制度。建立食用农产品全程追溯协作机制,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建立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和问责追究力度,扩大产品抽检覆盖面。加强互联网食品经营治理。加强进口食品准入管理,加大对境外源头食品安全体系检查力度。推动建设进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推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健全从源头到消费的全程监管格局,严守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基于地域与生物资源特点,加强对野生食用菌、野生蜂蜜等食品安全知识健康教育和中毒救治,规范新食品原料申报的指导和服务。

二、强化药品安全监管

重点推进药品监管体制机制改革。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和改革部署要求。严格执行诚信记录和落实市场清退制度。健全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强化对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评价和预警。加强药物的配送监督管理,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和问责追究力度,健全社会共治的药品治理体系,推进药品追溯体系建设,形成全品种、全过程完整追溯与监管链条。加大农村药品安全治理力度,完善对网络销售药品的监管。加强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

 

第十八章  完善公共安全体系

一、强化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

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减少重大安全生产伤害事故发生,构建风险等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防范演练,强化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切实降低重特大事故发生频次和危害后果。强化行业自律和监督管理职责,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强化建筑工程、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开展职业病危害评价和职业病基本情况普查,对新建、改建、扩建企业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健全针对性的职业健康干预措施。认真贯彻执行职业安全卫生标准体系,建立完善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和管理制度,遏制尘肺和职业中毒高发势头。建立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对职业病危害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强化职业病报告制度,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促进工作,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及职业病发生。加强个人辐射剂量管理和放射诊疗辐射防护。监测新的职业危害因素,探索建立职业病的诊断和治疗保障制度。

二、促进道路交通安全

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加强道路交通行为监管和执法,严肃惩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治理公路安全隐患,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划和建设,组织实施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重点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严格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落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车辆安全技术标准,提高机动车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的综合素质。到2030年,力争实现道路交通安全万车死亡率下降30%。

三、预防和减少伤害

建立伤害综合监测体系,贯彻实施重点伤害干预技术指南与标准。加强儿童、青少年和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伤害预防与干预,减少交通伤害、溺水、自杀、意外跌落等伤害。建立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学校踩踏、中毒、坠落等易发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制定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校内安全隐患排查。采取综合性措施,预防和减少暴力伤害,特别是对儿童、青少年和妇女的暴力行为。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建立产品伤害监测体系,强化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减少消费品安全伤害。

四、提高突发事件应急能力

加强公众突发事件应急知识宣传和避险应对培训,增强居民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对地震、泥石流、洪水、火灾、交通事故等灾害的应急能力。建立健全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责任机制,到2030年,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制定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突发事件卫生应急能力建设,完善卫生应急指挥平台,提高早期预防、及时发现、快速反应和有效处置能力,建立陆空立体化的紧急医学救援体系,提升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到2030年,建立覆盖全市的紧急医学救援网络,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和紧急医学救援能力水平大幅提升。进一步健全医疗急救体系,提高救治效率。道路交通事故死伤比持续下降,达到国家要求。

五、健全边境公共卫生体系

加强边境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预警和通报机制、口岸精准检疫的口岸传染病预防控制体系和种类齐全的现代口岸核生化有害因子防控体系,建立基于源头防控、境内外联防联控的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机制,健全口岸病媒生物及重大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主动预防、控制和应对境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持续提升和巩固口岸核心能力。提供及时有效的国际旅行健康指导,保障出入境人员健康安全。完善动植物出入境检疫制度,提高动植物疫情疫病防控能力,强化外来动植物疫情疫病和有害生物查验截获、检测鉴定、除害处理、监测防控能力和规范化建设,健全对购买和携带人员、单位的问责追究机制,有效防控国际动植物疫情疫病及有害生物跨境传播。健全国门生物安全查验机制,有效防范物种资源丧失和外来物种入侵。建立健全边境地区的疾病、食品、药品、动植物安全联防联控机制,加强跨境流动人口健康管理和服务。

 

第六篇  发展健康产业

 

第十九章  优化办医格局,发展健康产业

一、推动多元办医格局

健全政府主导的多元医疗卫生事业投入机制。优化政策环境,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引导发展中高端民营专科医院,推进和实现非营利性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鼓励医师利用业余时间、退休时间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或开设工作室。个体诊所设置不受规划限制。破除社会力量进入医疗领域的不合理限制和隐形壁垒。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推动非公立医疗机构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加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推动非公立医疗机构规范发展。

二、发展特色健康服务新业态

着力推进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发展,重点推进优质原料产业、生物医药工业、医疗健康服务业、生物医药商贸业建设。立足丰富的自然资源、旅游资源和民族文化资源优势,引进和培育大型高端医疗企业、养老企业和专业体育服务企业,建设具有临沧特色、优势突出、具有竞争力的康体文化养生品牌和健康医疗旅游示范基地,形成滇西南生态养生旅游带,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打造社区型、乡村型、景区型、酒店型、养老院型养老旅游业态,把养老旅游培育成为旅游经济新的增长点。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健康服务,促进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产业发展。

三、扩大健康服务范畴

引导发展专业的医学检验中心、医疗影像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和血液透析中心等。支持发展第三方医疗服务评价、健康管理服务评价,以及健康市场调查和咨询服务。鼓励社会力量提供食品药品检测服务。发展专业化、市场化的医药科技成果转化服务。

四、发展健身休闲运动产业

优化市场环境,培育多元主体,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健身休闲设施建设运营。开发具有临沧特色的户外运动项目,建设一批体育旅游、运动休闲示范基地。推动体育场馆所有权、经营权分离改革,加快开放体育资源,创新健身休闲运动项目推广普及方式,健全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的体制机制,打造健身休闲综合服务体。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体育健身俱乐部,丰富业余体育赛事。发展高原健身休闲运动产业,打造高原特色健身休闲示范区。

 

第二十章  促进医药产业发展

一、加强医药技术创新

提升医药科技创新能力,开发特色天然药用资源,完善新药研发链和产业创新链。大力发展生物药、优质中药、新型辅料包材和制药设备。大力引进医药科技资源,促进医药企业与科研机构、医疗机构、高等院校合作,开展临沧地方特色新药研究和开发。实施一批重点研发项目,推动成果转化。研究完善有利于医药创新的激励政策。

二、打造品牌,提升发展水平

重点推进开发临沧优质特色天然药用资源,促进临沧特有药用资源的本土化开发和产业化发展。发展专业医药园区,支持组建产业联盟或联合体,构建分工协作、绿色低碳、智能高效的先进制造体系。扩大产品在全省及本市医疗机构的覆盖和使用。推进医药流通行业转型升级,打造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品商贸基地,提升竞争力。到2030年,建成一批具有影响力、跨区域的医药制造和流通企业。

 

第七篇  健全支撑与保障

 

第二十一章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一、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

社会、经济、文化等政策均要有利于人民健康为基准,加强各部门、各行业的沟通协作,形成促进健康合力。全面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系统评估重大工程项目以及公共政策实施对健廉的影响,健全监管机制。畅通共同参与渠道,加强社会监管。

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加快建立更加成熟定型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破除逐利机制,降低运行成本,有效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不断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建立现代公立医院管理制度,理顺公立医疗机构与政府的关系,不断加强医院医疗技术应用管理、医疗质量和医疗行为管理。强化全行业监管,建立协调统一的医药卫生管理体制,清晰划分地方各级政府医药卫生管理事权,实施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健全行业综合监管体系。

三、完善健康筹资机制

健全政府健康领域投入机制,调整优化政府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健康领域的投入力度,合理界定各级政府投入责任,履行政府保障基本健康服务需求的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结果导向的健康投入机制,开展健康投入绩效监测和评价。充分调动社会组织、企业、个人的积极性,形成多元化的健康筹资格局。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完善扶持措施。大力发展慈善事业,鼓励社会和个人捐赠与互助。

四、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推进健康相关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继续深化医疗机构等审批改革,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行为。推进健康相关部门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加强卫生计生、体育、食品药品等健康领域监管创新,加快构建事中和事后监管体系,推开“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建设。推进综合监管,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发展,发挥社会力量在监管中的作用,促进公平竞争,推动健康相关行业科学发展,简化健康领域公共服务流程,优化政府服务,提高服务效率。

 

第二十二章  加强健康人力资源建设

一、加强健康人力培养培训

强化医教协同,建立完善医学人才培养供需平衡机制。深化医学教育改革,加快建成适应行业特点的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阶段有机衔接的医学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完善医学教育质量保障机制。建立高校与企业、行业、医疗机构等合作育人机制。以全科医生为重点,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专科医师、住院医师和助理全科医生培养培训制度,建立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复合型高层次人才培养机制,加快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强化面向全员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加强全科、儿科、产科、精神科、病理、影像、麻醉、护理助产、康复、心理健康、口腔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培训。持续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为农村基层定向培养全科医学人才,并促进健康人力资源向基层和边疆民族地区流动。加强药师、中医药健康服务、公共卫生、妇幼保健、卫生信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突出“高精尖稀”导向,引进和培养一批具有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推进卫生和健康管理人员专业化、职业化。调整优化适应健康服务产业发展的医学教育专业结构,加大养老护理员、康复治疗师、心理咨询师等健康人才培养培训力度。利用健康教育培训云平台,便捷医务人员终生教育。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到2030年,实现每万人拥有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2.3名。

二、创新人才使用评价激励机制

落实医疗卫生机构用人自主权,全面推行聘用制,形成能进能出的灵活用人机制。落实基层医务人员工资政策,改善基层医务人员收入待遇,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满足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创新医务人员使用、流动和服务模式,探索医师自由执业、医师个体与医疗机构签约服务或组建医生集团。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进一步完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护理、助产、医疗辅助服务、医疗卫生技术等方面人才评价标准。创新和改革人才评价机制,不将论文、外语、科研等作为基层卫生人才职称评审的硬性要求。健全符合全科医生岗位特点的人才评价机制。建立贫困偏远地区医疗卫生人才聘用激励机制,实施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人才引进政策。

 

第二十三章  推动健康科技创新

一、构建医学科技创新体系

加强健康科技协同创新机制建设,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加强资源整合和数据交汇,实现医院、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等创新主体高效协同。优化医学创新激励机制和以应用为导向的成果评价机制,健全科研基地、生物安全、技术评估、成果评价、成果转化、医学伦理与科研诚信、知识产权等保障机制。加强科卫协同、军民融合、州市合作。提升基础前沿、关键共性、社会公益等科技研究水平。

二、推进医学科技进步

因地制宜营造有利于临沧医学发展的创新环境,着力打造区域性医药创新高地,引领带动全市医药创新水平整体提升,显著增强重大疾病防治和健康产业发展的科技支撑能力,着力加强重大疾病临床诊疗关键技术、中医中药、跨境疾病防控、地方病防治等研究,推动多学科融合的健康研究与创新。力争到2030年,科技论文影响力和专利总量明显提升。

 

第二十四章  建设健康信息化服务体系

一、加强人口健康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以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和“云上云”行动计划为统领,落实好项目实施,夯实基层基础,完善政策制度,创新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健康服务信息化发展,积极实施建设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完善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建成统一权威、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协同有序的全民健康信息服务体系。推动“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创新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模式,持续推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预防、治疗、康复和自主健康一体化的国民健康信息服务。落实人口健康信息标准和安全保护机制建设,强化网络信息安全。到2020年,远程医疗覆盖市、县(区)、乡(镇)三级医疗机构。到2030年,实现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互通共享、规范应用,人人拥有规范化的电子健康档案和功能完备的健康卡。全面实现人口健康信息的规范管理和使用,满足人民个性化服务和精准医疗的需求,支撑政府科学决策和精细化管理。

二、推进健康大数据应用

将健康医疗大数据发展应用纳入全市大数据产业发展战略布局。消除数据壁垒,畅通部门、区域之间的数据共享通道,推动健康大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实现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计划生育、药品供应、中医药、体育健身、综合管理等应用信息系统数据采集、集成共享和业务协同。建立和完善全市健康医疗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全面深化健康大数据在行业治理、临床科研、公共卫生、教育培训等领域的应用,培育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新业态。培育完善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链,助推全市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发展。注重内容安全、数据安全和技术安全,妥善处理应用发展与安全保障和个人隐私保护的关系。加强互联网健康服务监管。

 

第二十五章  加强健康法治建设

贯彻落实国家医药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完善地方性健康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指南。强化政府在医疗卫生、食品、药品、环境、体育等健康领域的监管职责,建立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管理体制。

强化执法保障,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整合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资源,加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健全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体系。探索建立卫生计生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制度。依法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维护医疗卫生服务秩序。

 

第二十六章  加强与南亚东南亚健康领域的交流合作

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合作倡议和 “澜沧江一湄公河合作”以及“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大健康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以信息平台建设为抓手,完善边境地区疾病联防联控机制,加强重点传染病、热带病监测、信息交换,建立跨境监测预警分级响应、联合应急处置机制。深化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在健康领域的交流合作,积极开展医疗卫生对外援助和人员教育培养。加强医疗卫生政策、经验、技术的交流,推动药品和医疗器械产业以及保健食品、健康旅游和健康信息化等健康产业快速发展。

 

第二十七章  强化组织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全方位健康临沧跨越式发展新机制。成立“健康临沧”建设领导小组,将健康临沧建设纳入重大议事日程,统筹协调推进健康临沧全局建设,审议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部署阶段任务,解决重大问题。

各县(区)要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将健康临沧建设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注重与各专项规划以及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的衔接,将主要健康指标纳入县(区)党委和政府考核指标,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做好相关任务的实施落实。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作周,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用,发挥民族区域自治的作用,最大限度凝聚全社会健康临沧建设的共识和力量。

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全方位、多渠道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维护和增进人民健康的人本理念和方针政策,加强健康临沧的宣传,增强社会对健康临沧战略规划的普遍认知,加强正面宣传和典型引导,形成全社会关心,共同参与健康临沧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牢固树立“大健康”理念,全民健康不仅要靠医疗卫生服务的“小处方”,更要依靠健康社会综合治理的“大处方”,加快形成跨部门行动、全社会广泛参与、全民共建共享的卫生治理工作新局面,将人民群众的期盼转变为更加自觉自愿的健康促进行动,共同提高健康素养水平,普及健康生活。

实施监测与评估。制定实施五年规划等政策文件,细化完善本规划纲要的各项政策和措施,细化明确各个阶段的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建立常态化、经常化的督察考核机制,强化激励和问责。健全监测评价机制,制定规划纲要任务分工方案和监测评估方案,对实施进度进行年度监测和评估,适时对目标任务进行必要调整,及时总结经验,积极推广。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附件

 

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名称 重点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一、普及健康生活 1.大力提升全民健康素养。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深入学校健康教育。

2.形成自主自律的健康行为。推广合理膳食,推动控烟限酒,推进减少不安全性行为和毒品危害防控。

3.提高全民身体素质。健全全民健身健康公共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促进少数民族体育运动项目的传承和发展,加强体医融合和运动健身干预。

4.提高心理健康素质。提升全民心理健康,强化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市教育体育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民族宗教委、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优化健康服务 1.强化全民公共卫生服务。防治重大疾病,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2.保障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保障贫困人口公平享有健康,促进健康养老行业发展,维护残疾人健康。

3.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创新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模式。

4.大力发展中医药民族医药。发挥中医治未病的主导作用,提升中医药服务水平,注重中医药继承与创新,促进民族民间医药合理开发和应用,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

5.完善计划生育服务。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保障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增进男女性别平等。 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扶贫办、市民政局、市民族宗教委、市科技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残联,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完善健康保障 1.健全医疗保障体系。完善全民医保体系,健全医保管理服务体系,积极发展完善商业健康保险。

2.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深化药品、医疗器械流通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 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建设健康环境 1.保护生态促健康。保护和发展生态文化,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2.加强影响健康的环境问题治理。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

3.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建设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

4.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强化药品安全监管。

5.完善公共安全体系。强化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促进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伤害,提高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健全边境公共卫生体系。 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族宗教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扶贫办、市残联、孟定海关,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发展健康产业 1.优化办医格局,促进发展健康产业。推动多元化办医,发展特色健康服务新业态,扩大健康服务范畴,发展健身休闲运动产业。

2.促进医药产业发展。加强医药技术创新,打造品牌,提升发展水平。 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健全支撑与保障 1.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健康筹资机制,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2.加强健康人力资源建设。加强健康人才培养培训,创新人才使用评价激励机制。

3.推动健康科技创新。构建医学科技创新体系,推进医学科技进步。

4.建设健康信息化服务体系。加强人口健康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

5.加强健康法治建设。

6.加强与南亚东南亚健康领域的交流合作。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外办、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民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广播电视局、市民族宗教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司法局、市残联,各县(区)人民政府

 

 

 

 

 

 

 

 

 

 

 

 

 

 

 

 

 

 

 

 

 

 

 

 

 

 

 

 

 

 

 

 

 

 

 

 

 

 

 

 

 

 

 

 

 

 

 

 

 

 

 

 

 

 

 

 

 

 

 

 

 

 

 

 

 

 

 

 

 

 

 

 

 

 

 

 

 

 

 

 

 

 

 

 

 

 

 

 

 

 

 

 

 

 

 

 

 

 

 

 

 

 

 

 

 

 

 

 

 

 

 

 

 

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2019年4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