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9-02 09:55:21来源:中共临沧市委
临发〔2019〕18号
中共临沧市委 临沧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临沧市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
(2019—2025年)》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中专学校、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属驻临单位:
现将《临沧市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9—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临沧市委
临沧市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日
(此件正文公开发布,附件不公开)
临沧市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
(2019—2025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的通知》和《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8—2025年)〉的通知》精神,结合临沧实际,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所指的青年,年龄范围是14—35周岁(规划中涉及婚姻、就业、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时,年龄界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序 言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青年、关怀青年、信任青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青年发展事业,反复强调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有源源不断的强大力量。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青年发展工作的重要部署,推动临沧青年发展事业取得明显成效,青年创新能力、创业活力不断增强,青年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在推动临沧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生动实践中实现着自身的成长发展。
临沧青年发展事业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要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广大青年的新期待相比,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主要是:青年思想教育的时代性、实效性有待增强,用共产主义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青年,用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共识、汇聚力量的任务尤为紧迫;青年体质健康水平亟待提高,部分青年心理健康问题日益凸显;青年社会教育和实践教育需要加强,提高教育质量的任务仍十分艰巨;青年就业的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影响就业公平的障碍有待进一步破除;青年创业创新的热情有待进一步激发,鼓励青年创业创新的政策和社会环境需要不断优化;人口结构的新特点新变化使青年一代的工作和生活压力不断增大,在婚恋、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需要获得更多关心和帮助;统筹协调青年发展工作的体制机制还不完善,各方面共同推进青年发展的合力有待进一步形成。
一、指导思想、根本遵循、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的时代主题,优化青年成长环境,服务青年迫切需求,维护青年发展权益,促进青年全面发展,引导青年为临沧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贡献青春力量。
(二)根本遵循。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青年运动方向,全面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青年工作的决策部署,引导广大青年忠贞不渝听党话、跟党走,同全国人民一道,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
(三)总体目标。到2025年,广大青年思想政治素养和全面发展水平显著提升,不断成为志存高远、德才并重、情理兼修、勇于开拓,堪当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临沧篇章的有生力量。
二、发展领域、发展目标、发展措施
(一)青年思想道德
发展目标:广大青年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四个自信”进一步增强,思想道德水平、法治意识和文明素质进一步提高,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更加巩固。
发展措施:加强青年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教育。实施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建设学生真心喜爱、终身受益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在青年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开展青年法治教育,引导全市青年学法遵法守法用法。开展青年国防教育,引导适龄青年自觉履行兵役义务。分类开展青年思想教育和引导,广泛开展“中国梦”“与人生对话”主题教育。强化网上思想引领,建立线上线下相融合的“互联网+”工作模式,引导青年科学、依法、文明、理性用网,为构建清朗网络空间做贡献。(市委宣传部、团市委牵头;市委统战部、市文明办、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网信办、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旅游局、市民族宗教委、市司法局等部门参加)
(二)青年教育
发展目标: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更加完善,青年整体教育质量全面提高。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3.5年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0%以上。
发展措施:提升学校育人质量,深化教育改革,改善课堂教学,丰富学生创新实践平台。将中小学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纳入教育督导。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深化教师评价管理体系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突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深入实施一村一幼工程,持续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攻坚工作,缩小区域、城乡、校际教育资源配置差距。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继续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强化社会实践教育,完善扶持政策,加大经费投入,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为青年社会实践提供帮助和便利。深入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泛开展“重走改革开放路、砥砺爱国奋斗情”等社会实践活动。构建青年志愿服务体系,鼓励青年参与社会公共服务和社会公益事业。推进青年信用体系建设,引导青年践行诚信理念。加大青年社会教育投入,建立多渠道筹措资金投入机制,促进青年终身学习。大力发展继续教育,推动各类学习资源开放共享,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发展在线教育和远程教育,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培训体系。培育青年人才队伍,统筹人才队伍建设,改革完善青年人才管理体制,加强对青年企业家、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及优秀青年公务员、大学生和青年农民工的培育,营造更加开放的人才制度环境,最大限度激发各类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创优活力,用好用活优秀人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团市委、人民银行临沧市中心支行等部门参加)
(三)青年健康
发展目标:持续提升青年营养健康水平和体质健康水平,青年体质达标率不低于90%;广泛开展各类体育活动,青年普遍掌握1项以上体育技能;按国家标准建设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心理健康问题发生率得到有效控制;引领青年积极投身健康临沧建设。
发展措施:提升青年体质健康水平,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培养体育运动爱好,养成终身锻炼的习惯。将体育考核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全面落实学校体育课时和课外锻炼时间,确保学校每天组织开展体育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青年学生每周参与中等强度体育活动达到3次以上。在社区建设更多适应青年特点的体育设施和场所,配备充足的体育器材,方便青年就近就便开展健身运动。加强青年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务,重点抓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提高青年心理卫生知晓率,降低青年群体心理疾病发生率,促进身心和谐发展。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或缓解青年在学业、职业、生活和感情等方面的压力。提高各类青年群体健康水平,加强青年健康促进工作,引导青年尊重生命、热爱生活。广泛开展禁烟宣传,让青年成为支持禁烟、自觉禁烟的主体人群。完善艾滋病和性病的防治工作机制,做好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对娱乐场所的监管,严厉打击吸毒贩毒、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文明办、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团市委等部门参加)
(四)青年婚恋
发展目标:青年婚恋观念更加文明、健康、理性;青年婚姻家庭和生殖健康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青年的相关法定权利得到更好保障。
发展措施:加强青年婚恋观、家庭观教育和引导,强化青年对情感生活的尊重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青年传承优良家教家风,培育家庭文明。加强青年敬老、养老、助老道德建设,大力弘扬孝敬老人的传统美德。切实服务青年婚恋交友,依法整顿婚介服务市场,严厉打击婚托、婚骗等违法婚介行为。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作用,为青年婚恋交友提供必要的基础保障和适合青年特点的便利条件。开展青年性健康教育和优生优育宣传教育,加大对性知识的普及力度,预防和减少不当性行为对青年造成的伤害,大幅度降低意外妊娠的发生率。大力弘扬以“婚育文明、性别平等;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家庭幸福”为核心的婚育文化,坚决抵制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保障青年在特殊时期享有的法定权益。全面落实女性青年在怀孕、生育、哺乳期间及男性青年配偶生育护理假期间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市文明办、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参加)
(五)青年就业创业
发展目标:青年就业权利保障更加完善,青年的薪资待遇、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青年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创新创业活力明显提升。
发展措施:推动完善促进就业创业政策体系,鼓励青年到基层就业。按照国家和省级相关要求,加大面向基层考录公务员和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力度。继续组织实施农村特岗教师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落实政策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加强青年就业服务,帮助长期失业青年就业,对就业困难青年提供就业援助,进一步完善青年创业就业配套政策及法规。实施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开展青年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加大贫困家庭子女、青年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青年军人和残疾青年等劳动者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力度。推动青年投身创业实践,加大青年创业金融服务力度,优化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方式,拓宽创业融资渠道,落实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继续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实施市级创业园区建设升级计划。完善互联网创新创业政策,实施青年电子商务培育工程。大力支持与乡村振兴战略、精准脱贫工作相结合的创新创业实践。加强青年就业权益保障,加强对留学回国创业青年的服务,更好激发青年创新潜能和创业活力。完善青年就业、劳动保障权益保护机制。完善失业保险、社会救助与就业的联动机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团市委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扶贫办、市税务局、市残联、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人民银行临沧市中心支行等部门参加)
(六)青年文化
发展目标:更好引导青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青年文化活动更加丰富,文化精品不断增多,传播能力大幅提升,人才队伍发展壮大,服务设施、机构和体制更加健全。青年对提升文化软实力贡献率显著提高。
发展措施:加强文化精品创作生产,保护网络文化知识产权,提升优秀网络文化产品供给能力和传播能力,鼓励优秀青年文化人才参与创作。丰富青年文化活动,加快推进“互联网+公共文化服务”,构建互联互通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加强基层特色文化品牌建设,推动青年人均图书阅读量和艺术鉴赏、科普水平逐年提高。造就青年文化人才,实施青年文化人才培养计划,加强后备文化人才队伍建设,面向全市青年文化工作者开展文化创意服务、文化生产实践、文化经营管理、媒体融合发展等方面培训。优化青年文化环境,在报刊和网络重点栏目、电视和院线黄金时段增加优秀青年文化精品的宣传内容、频次,引导青年树立高尚精神追求、文明生活方式和正确消费观念。积极支持青年文化建设,鼓励政府投资、资助或拥有版权的文化产品无偿用于公益性青年文化活动和服务,鼓励和支持全市各类文化单位在五四青年节、六一儿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面向青年免费或低收费开展文化活动、提供文化服务。(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旅游局、市广播电视局牵头;市委网信办、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团市委、市文联等部门参加)
(七)青年社会融入与社会参与
发展目标:青年更加主动、自信地适应社会、融入社会。青年社会参与的渠道和方式进一步丰富和畅通,实现积极有序、理性合法参与。青年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增强,青年志愿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不同青年群体相互理解尊重。青年对外交流合作不断拓展。
发展措施:健全党领导下的以共青团为主导的青年组织体系,积极推进共青团改革,强化共青团对青联的引领和指导作用,尊重青年主体地位,活跃基层团组织。发展培育青年社团,加强对各行各业青年的凝聚和服务。着力促进青年更好实现社会融入,鼓励和支持青年参与社会实践和公益服务,强化社会交往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引领青年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公共事务,积极参与临沧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探索建立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青少年事务联系机制,鼓励青年参与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在实践中提高青年政治参与能力。推荐优秀青年代表担任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综治员和社工等,依法履行相关职责,充分发挥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作用。鼓励青年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加强对青年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完善各级党委和政府与青年社会组织沟通交流机制,把对青年社会组织的管理和引导纳入法治化轨道。引导青年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整合各方资源,帮助解决重点、新兴领域青年群体的实际困难。增进不同青年群体的交流融合,创造条件推动不同阶层、不同领域青年群体进行经常性对话交流,增进理解、认同和包容,舒缓社会压力,融洽社会关系。增强港澳台青年的国家认同、民族认同和文化认同,支持港澳台青年在临沧经济社会发展中寻找机会,为港澳台青年就业创业提供便利服务。积极开展青年对外友好交流,拓展青年的国际视野。支持青年参与国际交往,积极参与“中国—南亚商务论坛青年分论坛”“东盟青年企业家云南行”“澜沧江—湄公河青年友好交流”“在临留学生文化交流周”等活动,积极支持沿边各级团组织开展青年对外交流合作,提升临沧青年国际交流活动的影响力和辐射面。(团市委牵头;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民族宗教委、市教育体育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市外事办、市委网信办、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文化旅游局等部门参加)
(八)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发展目标:青少年权益维护的法规和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得到全面贯彻实施。青少年权益保护的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行为受到有效打击和遏制。
发展措施:
全面贯彻实施有关青少年发展的法律法规,切实保障青少年合法权益。全面推进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及时了解和研判青年发展状况,代表青年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提出建议,推动及时有效解决青年实现发展权益面临的现实困难和突出问题。完善青少年权益维护法规和政策,针对青少年权益保障中的突出问题,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健全青少年权益保护机制,尊重青年主体地位,拓展青年权益表达渠道,建立青年权益状况舆情监测体系和舆论引导机制。支持共青团建设青少年维权工作网络平台和12355青少年服务台。加强对困难青年群体、进城务工青年及其未成年子女等群体的关爱和权益维护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健全未成年人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加强监护缺失、受到监护侵害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依法打击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行为,严厉打击拐卖、性侵害、遗弃、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大力开展青少年禁毒工作,依法惩处涉及青少年的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网络领域综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涉及青少年网络违法犯罪。(市委政法委、市关工委牵头;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市教育体育局、团市委等部门参加)
(九)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发展目标: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全覆盖,青少年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不断增强,成长环境进一步净化。形成较完善的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格局,建立针对有严重不良行为和涉罪青少年进行教育矫治的有效机制,青少年涉案涉罪逐步下降。
发展措施: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坚持课堂教学主渠道,配齐配强中小学校兼职法治副校长、辅导员。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法治临沧和平安临沧建设内容,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发展壮大青少年普法工作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加大“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和“扫黄打非”工作力度,强化以未成年人为题材和主要销售对象的出版物市场监管,完善网络文化、网络出版、网络视听节目审查制度和市场监管。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工作,开展平安、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和安全防范工作,依法采取必要惩戒措施,有效遏制校园欺凌、校园暴力等案(事)件发生。强化家庭监护和学校教育职责,防止青少年脱离与家庭、学校的联系。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研究建立符合条件的涉案未成年人进入专门学校接受教育矫治的程序。推动建立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中心和在职业院校开设专门班级等工作,拓宽专门教育渠道。完善专门学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育矫治水平。大力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列入各地工作规划和财政预算,不断健全组织机构和工作体系。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深化未成年人司法改革,研究推进“少年法庭”建设工作,探索符合临沧实际的多元化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格局。妥善安置并主动引导、帮教附条件不起诉、适用非监禁刑等未成年人以及解除收容教养和其他刑满释放的青少年。(市委政法委、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化旅游局、市财政局、团市委等部门参加)
(十)青年社会保障
发展目标:社会保障体系充分覆盖青年急需的保障需求,并在各类青年群体之间逐步实现均等化。
发展措施:加强对残疾青年的关心关爱和扶持保障,健全完善残疾青年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的服务保障政策,推动残疾青年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依法保障残疾青年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教育权利。开展残疾青年帮扶工作,营造全社会关爱、帮扶残疾青年的社会氛围。加强青年社会救助工作,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健全救助服务管理工作机制,加大临时救助政策的落实力度,加大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力度,帮助其回归社会;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帮助解决他们的现实问题;大力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为进城务工青年与其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提供必要的帮助。(市民政局、市残联牵头;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团市委等部门参加)
三、重点项目
(一)青年思想引领工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堂、进教材为载体,坚持不懈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开展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全市每年培养不少于2000人。(市委组织部、团市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参加)
(二)青年素质提升工程。深化学校体育改革,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培养青年体育运动爱好,力争使每个青年有1项以上体育运动爱好,养成终身锻炼的习惯。按照青年文化层次和需求,积极开展知识培训,拓宽培养渠道,丰富培训内容,帮助青年掌握实用技术。(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团市委等部门参加)
(三)青年就业创业创新工程。开展青年就业见习计划,加强青年就业见习培训和管理。充分汇聚政府、企业、社会的力量,为青年参与就业见习提供支持。开展青年创业创新计划,整合各类资源,为青年创业创新发展创造条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教育体育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团市委等部门参加)
(四)青年文化精品工程。支持青年文化精品创作推广,每年向青年推荐优秀影视、网络、动漫文化作品不少于100小时,图书、报刊文字量不少于200万字,应用类网络游戏不少于3部、网络音乐不少于10首。(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旅游局牵头;市委网信办、市广播电视局、市文联、团市委等部门参加)
(五)青年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开展“率先把临沧建成最美丽的地方”系列主题实践活动,按照“发展美、生态美、风气美”的要求,引导青年树牢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培养一批发展绿色新兴产业的青年人才。(市文明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文化旅游局、团市委等部门参加)
(六)青年网络文明建设工程。鼓励支持互联网企业、社会组织、文化机构制作推广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青年喜欢的网络新媒体文化产品。加大对青少年新媒体领域社会组织的引导和支持力度,倡导网络公益活动,使互联网空间成为青年成长的温馨家园。(市文明办、市委网信办牵头;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旅游局、团市委等部门参加)
(七)临沧青年志愿服务工程。全面推行青年志愿者实名注册制度,发挥共青团员示范作用,到2025年实现实名注册的青年志愿者总数突破5万人。(市委组织部、团市委牵头;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市教育体育局等部门参加)
(八)青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程。实施青年民族团结交流万人计划,每年组织民族地区青年与省内外各族青年开展互访、联谊活动,增强各族青年学生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鼓励各族青年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加大对各民族优秀文化的保护、传承和传播。(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委牵头;市委网信办、市文明办、市教育体育局、团市委等部门参加)
(九)临沧青年与南亚东南亚地区青年交流工程。支持临沧青年与南亚东南亚地区青年开展形式多样的交流活动,促进相互了解。更加关注、关心在临的南亚东南亚地区留学生,加强开展在临中外青年学生间的相互学习和交流,增进文化理解和认同。(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市外事办、市教育体育局、团市委牵头;市委统战部、市委网信办、市文化旅游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参加)
(十)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到2025年建成500人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立1个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实务实训基地、5个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力争在每个“青年之家”综合服务平台配备1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市民政局牵头;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等部门参加)
(十一)青春助力乡村振兴工程。实施农村青年“领头雁”培育工程,到2025年着力培养至少300名市级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实施“青春扶志”行动,充分发挥共青团育人功能,开展青春扶志课堂建设。(团市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等部门参加)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建立推动规划落实的联席会议机制,团市委承担协调、督促职责。县(区)党委和政府要建立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负责推动规划在本地区的落实,协调解决规划落实中的问题。
(二)发挥好共青团在维护青年发展权益中的作用。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自身改革,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始终紧跟党走在时代前列、走在青年前列,切实维护青年发展权益,引导青年识大体、顾大局,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强服务青年发展阵地建设。大力推进“青年之声”网络互动社交平台建设,依托各级各类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青年之家”综合服务平台,加强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对接,使其成为服务青年发展的重要阵地。
(四)保障青年发展经费投入。各县(区)要将本规划实施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给予一定资金扶持,严格落实对青少年公益项目在用地、税费等方面的相关普惠政策。
(五)营造规划实施良好社会环境。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青年工作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宣传关心青年就是关心未来的理念,宣传青年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青年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形成推动本规划实施的强大合力。
(六)建立规划实施情况监测评估机制。团市委负责细化青年发展规划的任务分解,明确时间节点、进度安排、过程控制,形成推动规划实施的有效工作机制,适时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动态调整促进青年发展的政策措施,切实推动规划落实。
附件:关于建立《临沧市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9-2025年)》实施机制的意见
附件
关于建立《临沧市中长期青年
发展规划(2019-2025年)》实施机制的意见
为推动《临沧市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9—2025年)》(以下简称《临沧青年发展规划》)发展目标和各项发展措施的落实,现就建立《临沧青年发展规划》实施机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工作协调机制和责任
设立推动《临沧青年发展规划》落实的市级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委分管共青团工作的领导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团市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建立联席会议联络员制度,由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指派1名联络员。
二、抓好重点任务落实
(一)建立主要指标体系。各县(区)、各部门要对应本县(区)、本部门有关领域任务制定清晰、准确、全面的指标体系。
(二)推动重要措施落地。各县(区)、各部门要落实好《临沧青年发展规划》提出的发展措施与市级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三)促进重点项目实施。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大对《临沧青年发展规划》所列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有步骤、有重点地支持青年发展。切实提高实施的系统性和协同性。
三、定期实施监测评估
(一)加强动态监测分析。各县(区)、各部门要积极参与、配合,对《临沧青年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监测、中期监测、终期监测,切实提高监测分析的及时性、准确性、全面性。
(二)定期开展评估工作。各县(区)、各部门对《临沧青年发展规划》实施情况开展年度评估、中期评估、终期评估,提炼实施的亮点,总结存在的短板和经验教训。评估结果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四、健全工作体系
(一)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及时宣传实施新机制新做法,多渠道多途径加强新闻宣传,为《临沧青年发展规划》的实施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畅通青年参与渠道。将《临沧青年发展规划》实施情况作为政务公开、团务公开重要内容,让广大青年既是规划的受益者,又是规划实施的推动者。
(三)衔接经济社会发展。各县(区)要以《临沧青年发展规划》为指导,充分衔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加强实施数据监测。
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2019年7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