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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沧市委 临沧市人民政府 关于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的意见

更新时间:2021-09-02 10:00:23来源:中共临沧市委

 

 

 

 

 

 

 

临发〔2019〕19号

 

 

中共临沧市委  临沧市人民政府

关于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的意见

 

(2019年7月6日)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书记陈豪同志调研临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临沧市委关于深入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定》,以乡村旅游推进乡村振兴“临沧实践”,加快临沧“生态美、发展美、风气美”建设,特提出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的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政府主导、因地制宜、绿色发展、以人为本、农旅融合”的原则,突出乡村、休闲、自驾、高端的目标定位,发挥临沧“山好、水好、空气好、城市好、村庄好、处处是美景”的优势,以发展全域旅游为方向,走差异化、特色化、精品化发展路子,强化规划引领,优化发展环境,加大政策支持,完善基础配套,丰富产品业态,打造特色精品旅游线路,形成以点连线、以线串片、以片成面的乡村旅游发展格局。近期,确定百个旅游示范村,搞好规划策划并全面启动建设,确保今年初见成效、明年大见成效;中期,全面完善提升百个示范村旅游品质,提高创建标准,使三分之一的村达到AAA级景区标准;远期,围绕打造全域旅游,把更多的村建成景区,率先把临沧建成最美丽的地方、健康生活目的地和国际国内知名的乡村旅游目的地。

二、加强规划引领,优化整体布局

(一)优化乡村旅游整体布局。按照临沧旅游发展“一城(临翔康养旅居美食城)两带(中缅跨境异域风情旅游带和澜沧江水电工业古茶文化旅游带)三区(沧源国际旅游度假区、世界滇红茶文化体验区、永德恒春气候国际休闲度假区)”空间布局,优选百个具备一定人口规模,交通、产业等基础条件相对成熟,景观风貌优美的城郊、景区周边、边境沿线和交通干线的村进行开发建设。坚持高起点、高标准推进文化旅游产业与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电子商务、农事体验、养生养老等新业态融合发展,与美丽乡村、生态文明、现代农业和农民创业创新融为一体,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

(二)完善乡村旅游规划体系。用好“万名干部规划家乡行动”成果,鼓励干部参与乡村景观设计、乡村旅游策划,加强乡村旅游发展规划与城乡建设、乡村振兴、农业发展、交通水利等规划有机衔接,把风情小镇、美丽乡村、鲜花盛开的村庄建设、农业结构调整与发展乡村旅游结合起来,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构建布局合理、特色鲜明、多样化发展的乡村旅游产品体系和多业融合发展的产业体系。

(三)促进乡村旅游协同发展。加强与四川、重庆、贵州等热点地区旅游协作,加强乡村旅游产品与城市居民休闲需求对接,形成信息互通、客源共享、互动发展的良好局面。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注重资源开发的整体性,打破相邻乡村行政壁垒,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形成名胜名镇名村“三名一体”全域旅游发展格局。

三、完善基础配套,提升公共服务

(四)完善乡村旅游设施。加快交通干道、游客集散地、旅游景区到乡村旅游示范村道路交通网络建设,提升农村公路等级,提高通达水平。鼓励开通乡村旅游公交专线和乡村旅游直通车,健全露营地、观景台、游步道、健身步道、骑行道等慢行系统以及活动广场、农家书屋、村史室等公共文化设施。

(五)整治乡村旅游环境。按照“乡村环境景区化”要求,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整治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推进“厕所革命”,彻底改变“脏、乱、差、散”现象,改善游客接待、停车住宿、休闲娱乐等服务设施,提升人居环境。

(六)加快智慧化建设。以“一部手机游云南”为载体,加大“游云南”APP的运用,加强乡村精品线路推荐,把临沧民族文化和民俗风情宣传出去,提升临沧知名度,吸引更多游客入临观光体验。利用“游云南”APP平台购物版块功能,上线展销“绿色食品”,提升旅游商品市场竞争力。

四、提升文化内涵,丰富旅游产品

(七)突出乡村旅游文化特色。在科学保护前提下,有效利用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传统建筑、灌溉工程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支持在文物保护区域适度发展服务业和休闲农业,推出文物领域研学旅行、农事体验、休闲度假等主题旅游产品。支持乡村特色文化、民族民间文化、优秀农耕文化、传统手工艺、优秀戏曲等传承发展,开发一批乡村文化旅游产品,推动传统工艺品的设计、生产等品质提升。鼓励乡村与专业艺术团体合作,打造特色鲜明、体现地方人文的文化旅游演艺作品。

(八)丰富乡村旅游特色产品。有效利用和盘活庄园、公路管理所、林场、水库等现有资源、资产,配套完善旅游服务设施,打造精品客栈和庄园。依托茶山茶园、田园风光、森林生态、江河湖湾、山川峡谷、草山草场、果园农艺、民俗节庆、边地风情等资源,打造景区依托型、田园观光型、休闲度假养生型、古镇古村落型、农耕民俗体验型等乡村旅游产品,推动乡村旅游向个性化、精致化和主题化方向发展。

(九)构建乡村旅游产品业态。加大招商引资,积极引进民宿客栈等优质项目,大力推动乡村旅游与农业科普、养老养生、体育运动、中医药、信息技术等多种业态融合发展,建设一批设施完备、功能多样的农业景观、家庭农场、休闲园区、森林人家、康养基地、自驾车营地,打造一批集科技示范、农业创意、田园观光、休闲度假、民俗体验为一体的田园综合体和旅游休闲度假区,形成观光、研学、康体、休闲、度假、娱乐等多点支撑和全域延伸的乡村旅游发展格局。

(十)开发乡村旅游特色商品。支持乡村旅游经营者依托当地特色乡村资源,开发乡村旅游特色商品,引导农产品转化为旅游纪念品和特色商品,打造一批农特产品为主的绿色旅游商品、开发一批具有农耕文化特色的旅游商品、推出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美味食品。

五、打造旅游品牌,强化市场营销

(十一)打造乡村旅游品牌。树立品牌意识,积极创建生态示范、休闲农庄、创客基地、精品民宿、特色餐馆等品牌。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和农户争创全国及省市县级乡村旅游示范镇、示范村、示范户,支持发展一批特色庄园、精品客栈、休闲庭院和森林人家。支持拓展乡村旅游资源开发领域、空间和层级,培育建设鲜花盛开的村庄和精品乡村旅游示范村,打造临沧旅游新亮点。

(十二)举办乡村旅游节会。按照“政府引导、协会主导、民间组织、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运作机制,挖掘临沧民俗节庆活动文化内涵,坚持群众性、民族性、体验性、经贸性、开放性原则,策划举办乡村赛事、美食、采摘、民俗文化等节会活动。精心策划举办亚洲微电影艺术节、中国佤族司岗里摸你黑狂欢节、临沧市水文化旅游节、临沧“天下茶尊”茶叶节、临沧佤山风情美食节、博尚油菜花节暨国际陶瓷柴烧艺术节、拉祜族搭桥节、云县澜沧江啤酒狂欢节、凤庆红茶节、永德芒果之乡文化旅游节、镇康“阿数瑟”国际山歌节、佤族青苗节、佤族新米节、双江勐库(冰岛)茶会等节会活动,实现全市“周周有活动、月月有节庆”。

(十三)培育乡村旅游线路。依托公路沿线乡村景观风貌,培育一批具有游憩体验、运动健身、文化教育等复合功能的特色精品乡村旅游产品,形成有影响力的自然风景线、历史人文线和生态民俗线。建设不同区域、不同季节、不同主题的乡村自驾景观廊道,打造集“吃住行游购娱”为一体的“慢游”网络,推出佤乡探秘自驾游、北回归线穿越之旅、古墨最美乡愁体验、锦秀茶尊朝圣、冰岛古茶寻迹、神秘佤源探秘、原始部落探访、重走茶马古道、拉祜风情体验、边境异域风情体验、永德大雪山洗肺之旅等一批精品乡村旅游线路。

(十四)加大宣传营销力度。把乡村旅游作为“中国休闲旅游生态家园”“美丽乡村”品牌宣传的重要内容,纳入市、县整体旅游宣传计划,开设“临沧乡村旅游”专栏,并与“一部手机游云南”形成有效链接支持。采取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共同发力,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报、微博、微信和户外广告、电子大屏等媒体平台,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宣传营销。

六、注重以人为本,助力乡村振兴

(十五)探索推广发展模式。积极探索联合营销的“旅行社带村”模式、景区辐射带动的“景区带村”模式、经营管理的“能人带户”模式、企业主导经营的“公司+农户”模式、规模化经营的“合作社+农户”模式,促进乡村旅游发展。

(十六)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建立健全工分制、红利制等多元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农民参与性和获得感。探索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途径,引导村集体和村民利用资金、技术、土地、林地、房屋以及农村集体资产等入股乡村旅游合作社、旅游企业等获得收益。引导村民对闲置农房升级改造,支持当地村民和回乡人员创业,参与乡村旅游经营和服务。

七、整合各类资源,强化要素保障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县(区)乡村旅游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统筹协调,突出重点,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按照示范村基础条件和旅游开发程度分类推进。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加强督查检查,推动各项任务贯彻落实。建立乡村旅游指标体系和统计制度,强化目标考核管理,促进乡村旅游持续健康发展。

(十八)完善投入机制。统筹各类财政资金,对农村基础设施、生态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和生态农业发展等项目向乡村旅游示范村倾斜。对乡村旅游发展相对集中区域,优先安排土地整治专项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综合整治山、水、林、田、湖、草。对开展乡村旅游的企业、农户、个人,给予税费优惠支持。加大招商引资,积极引导民间投资通过PPP、公建民营等方式参与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采取市级奖励、金融支持、贷款贴息等办法,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对乡村旅游招商引资工作显著,旅游示范村建设推进较快,年度考核排序前三名的县(区),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各给予200万元奖励。

(十九)实行税费优惠。特色客栈、家庭农场等乡村旅游经营户享受税费减免政策,对直接从事种植、养殖、饲养的专业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依法免征、减征企业或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住房经营乡村旅游的免征印花税,并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对从事乡村旅游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享受所得税减免政策,对单位和个人销售的自产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二十)加强用地保障。强化国土空间管控,落实差别化用地政策,用好用活每年新增5%的农村宅基地建房用地指标,保障乡村旅游用地。围绕坡度25°以上退耕还林政策,积极争取核减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和林地等级调整政策,为乡村旅游发展用地预留好空间。积极探索以“点状供地”模式,实行点状布局、垂直开发,解决旅游服务设施用地问题。盘活农村闲置建设用地,按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提供乡村旅游建设项目用地,鼓励在荒山、荒坡、荒滩进行乡村旅游开发,从事与旅游相关的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民宿项目建设用地,在原有土地性质不变、产权人不变的前提下,可以采用流转方式和集体建设用地方式进行供地。

(二十一)强化金融支持。创新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旅游的相关政策,出台落实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信贷支持,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扶持乡村旅游发展。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集体林权、旅游门票收益权抵押贷款业务,支持提升村容村貌,改善乡村旅游示范村道路、停车场、厕所、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加大融资授信力度,鼓励中小旅游企业和乡村旅游经营户以互助联保方式实现小额融资。

(二十二)注重人才培养。加强项目策划、创业辅导、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商品研发、人才培训等乡村旅游培训,促进人才向乡村流动,改善乡村旅游人才结构。积极探索政商一体化用人机制,将乡村旅游经营带头人、农业龙头企业负责人选入村两委班子。引导大学生、返乡农民工、艺术人才、专业技术人员、青年创业团队等各类“创客”投身乡村旅游发展。

(二十三)强化市场监管。认真贯彻落实“旅游革命”九大工程和旅游从业人员“八不准”,坚持“一管到底”,从起步阶段就杜绝旅游行业中的丑恶现象,维护良好旅游市场秩序。建立健全旅游服务评价机制,着力推行“红黑榜”制度,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涉旅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升旅游行业服务质量,全面促进全市乡村旅游高质量跨越发展。

 

(此件发至县级)

 

 

 

 

 

 

 

 

 

 

 

 

 

 

 

 

 

 

 

 

 

 

 

 

 

 

 

 

 

 

 

 

 

 

 

 

 

 

 

 

 

 

 

 

 

 

 

 

 

 

 

 

 

 

 

 

 

 

 

 

 

 

 

 

 

 

 

 

 

 

 

 

 

 

 

 

 

 

 

 

 

 

 

 

 

 

 

 

 

 

 

 

 

 

 

 

 

 

 

 

 

 

 

 

 

 

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2019年7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