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9-02 10:09:44来源: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机 密
临办发〔2019〕2号
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沧市“风气美”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大中专学校、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属驻临单位,驻临军警部队:
《临沧市“风气美”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人民
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工作落实。
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11日
(此件发至县级)
临沧市“风气美”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率先把临沧建成最美丽的地方”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临沧“风气美”建设,根据《中共临沧市委 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美丽临沧的意见》相关内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遵循,紧扣“把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的新时代命题和“率先把临沧建成最美丽的地方”的总体目标,以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为统领,深入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和“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实践活动,加快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全力打造良好的政治环境、法治环境、社会环境、治安环境和生态环境,以党风促政风带民风,焕发全社会文明新气象,营造风清气正的党风、清正廉洁的政风、淳朴友善的民风,彰显风气之美,率先将临沧建成最美丽的地方。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带着问题做,对着问题走,针对问题改,标本兼治、突出治本,以高涨昂扬的斗志、雷厉风行的作风、务实有效的举措,补短板、强弱项,重点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切实推动“风气美”建设。
——坚持全民共建。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群众所想、所盼、所急,不断提高群众对“风气美”建设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发动群众共同参与到“风气美”建设中来,努力形成人人参与“风气美”建设的良好局面,在潜移默化中提升市民的文明素养。
——坚持常长结合。常抓不懈、久久为功,锲而不舍、驰而不息,以坚定不移的恒心与定力,咬住目标稳扎稳打,持之以恒抓紧抓实,长期保持思想不疲、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氛围不淡,把“风气美”建设这篇文章往深里做,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总体目标。2020年,“风气美”建设全面推进。2025年,“风气美”建设取得重大进展。2035年,“风气美”建设效果显著,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政治环境好;立法科学、执法严格、司法公正,法治环境好;保障有力、服务完善、向上向善,社会环境好;安全稳定、管理有序、安居乐业,治安环境好;尊重自然、环保节俭、绿色发展,生态环境好。实现全市上下风清气正、心齐气顺,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民风淳朴,处处展现风气美。
二、任务分工
(一)打造良好政治环境
1.加强思想建设。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和“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实践活动,在全市上下形成“自强不息,诚实守信,人人心存感恩、个个遵守公德、户户增收致富、家家和睦相处、村村倡导文明、处处体现和谐”的浓厚氛围,不断坚定全市各族干部群众心向党、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信心和决心。教育引导群众爱党、爱国、爱家乡,激发知恩图报、凝心聚力、共谋脱贫的热情,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2.加强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开展读书会活动,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坚决反对“七个有之”,坚决反对山头主义、宗派主义、圈子文化,全面净化政治生态。(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
3.加强组织建设。坚决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牢固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落实“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五大体系,把中央和省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要求融入干部“选育用管”全过程。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加大考核工作力度,把领导干部带头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的组织生活基本制度作为年度考核等次评定的重要依据,推动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地见效。切实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按要求对市管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随机抽查核实,同时开展“凡提必核”重点抽查核实,进一步强化结果处理和运用。常态化开展“一报告两评议”,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匡正选人用人风气。(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4.加强作风建设。紧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省、市实施办法情况,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扭住不放、寸步不让,管出习惯、化风成俗。持续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围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和隐形变异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治理,形成威慑。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群众感情,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和“临沧作风”。旗帜鲜明为担当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形成忠诚干净担当、干事创业、开拓创新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
5.加强纪律建设。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全覆盖开展党风廉政谈心谈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增强教育实效性,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围绕临沧政治生态净化、政治生态建设,聚焦“三类重点人”,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推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紧紧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加强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
(二)打造良好法治环境
6.加强立法工作。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健全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按照立法权限,紧紧围绕临沧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科学选项立项,不断提高临沧地方立法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专业化、实效化水平。(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7.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完善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解决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强化人民调解,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不低于96%。(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
8.推进全民守法。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教育和引导全市各族干部群众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做到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守法意识。提升干部法治思维、依法办事能力和执政能力,用法律来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决杜绝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切实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持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进一步提高普法工作的全民知晓率和满意度。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提振社会精气神。(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
9.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司法监管机制,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落实矛盾风险防范、化解、管控措施,加快建设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依法处理社会问题、管理社会事务、化解社会矛盾。推进“万人进千村帮万户”法律服务助推脱贫攻坚行动,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做到应援尽援。(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
10.深入推进司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公安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服务模式,做到用行政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乘法”。深入推进法院检察院服务体系建设,加快诉讼服务中心和检察服务中心建设,为当事人提供线上线下、方便快捷的“一站式”司法服务。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律师、公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人民调解工作,健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构建一体化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三)打造良好社会环境
11.深化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牢牢把握民族工作主动权,不断加强和改进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深入实施兴边富民工程,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持续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推进民族教育现代化,支持边境县职业学校建设,到2025年,将沧源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建成省级重点职业学校;到2035年将耿马自治县、镇康县职业学校建成省级重点职业学校。推进民族文化繁荣发展,推进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宗教和谐和顺,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部队、进宗教活动场所、进窗口行业,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县、乡、村、社区、单位和基地,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委、市教育局)
12.提升幼有所育、学有所教保障服务能力。优先发展教育事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动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到2025年,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全面提升,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工作有突破,实现“一村一幼”目标,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85%,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0%以上,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到2035年,全面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全面普及农村学前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进一步提高,贯通人才成长“立交桥”,建成中职、高职、本科、研究生等各层次职业教育相互衔接的人才培养体系。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发展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加强师资队伍和师德师风建设,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3.深化城乡住房制度改革。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提高全市房地产业的质量和水平,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住房消费需求。抓好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放宽准入条件,不断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分配、退出管理机制。全面推进农村危房改造,统筹推进实施非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把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扎实开展“平安小区”创建,营造和谐、稳定、文明、安全的人居环境。深入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在确保住房安全的前提下,展现建筑风貌的地域特点和民族元素,狠刹在建筑面积上盲目求大、房屋装修上比豪华等攀比之风,形成良好的农村危房改造社会风气。(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委农办)
14.健全完善劳有所得服务和保障体系。坚持就业优先战略,贯彻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健全完善覆盖城乡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进双创示范基地等平台建设,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加强特殊困难群体就业援助,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创业权利,确保2025城镇登记失业率年控制在3%以内,2035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5%以内。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健全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强化劳动用工规范管理,畅通劳动用工争议调处渠道,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构建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健全工资支付保障机制,确保劳动者劳有所得。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保障劳动者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
15.提升病有所医保障服务能力。进一步健全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快推进紧密型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改革。加快市中医(佤医)医院建设项目,到2025年投入使用,2035年力争达到三甲医院标准。全面推进县(区)级医院标准化建设,实施好县级医院卫生补短板建设项目,继续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补齐医疗卫生资源短板,提高医疗卫生供给服务能力。实施县级医院提质达标工程,通过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人才队伍培养、远程医疗服务、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医疗联合体建设等方式,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培训培养工作,切实提高群众看病就医满意度和获得感。(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16.加强老有所养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养老服务责任体系、供给体系、保障体系、照护体系、监管体系,强化养老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居家养老服务实现全覆盖,养老服务设施和站点覆盖所有城市社区、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2020年全市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5张以上,到2025年,养老服务业占全市服务业比重不断提升,养老产业成为全市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战略性、先导性产业。全面落实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和政治待遇,建立银发志愿者服务队,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大力发展老年教育事业,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文化养老”需求。(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委老干部局)
17.加强弱有所扶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困难群众帮扶,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老年人照顾服务制度,实现困难群众、弱势群体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大力弘扬孝亲敬老、养老助老优秀传统文化,完善农村妇女、儿童和空巢老人关爱服务机制,构建家庭、政府、社会“三位一体”关爱网络,开展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困境儿童服务保障行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妇儿工委办、市总工会)
18.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加强和创新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深入开展各类主题宣传和典型宣传,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网络空间,唱响时代主旋律,凝聚发展正能量。(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19.加强基层文化阵地建设。顺应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抓实村(组)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等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巩固百县万村示范点建设,稳步推进临沧市贫困地区民族自治县、边境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工程,提升完善村史室建设,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到2020年,全市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实现全面覆盖、互联互通;到2025年,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实现全覆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丰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到2035年,公共文化管理、运行和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群众文化权益得到充分保障。(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20.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围绕重要时间节点,策划开展主题创作和重点演出活动,打造亚微节等重大文化活动品牌,丰富群众文化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丰富、更有营养的精神食粮。到2020年,建立以城带乡联动机制,开展城乡“结对子、种文化”活动。加强城市对农村文化建设的帮扶,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大力开展流动服务和数字服务,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到2025年,进一步健全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长效机制,努力推出一批独具临沧民族特色、紧扣群众审美需求和市场需要的优秀文艺精品。依托亚微节、“中缅文化活动周”等平台,加强对缅文化交流合作,不断提升临沧民族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到2035年,临沧民族文化的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责任单位: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21.加强文艺创作。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抵制低俗、庸俗、媚俗,发挥以文化人、以文育人的作用,深入生活、扎根基层,推出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文化产品,推出更多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现实题材力作,丰富人们精神世界,增强人们精神力量。(责任单位:市文联)
22.加强优秀文化传承保护。到2020年,重点开展项目申报、考古发掘、文物“四有”和遗址解读等方面的工作。到2025年,编制实施《临沧市文物保护建设专项规划》;配合国家级和省级以上文博单位开展考古发掘研究工作,完成临沧市文化遗址档案编制工作,增设文物保护标志牌,积极做好“茶马古道”、“滇缅铁路”遗址保护,配合做好城市建设遗址的考古、科研工作,保护、展示重要遗迹,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确立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制定传承人资助办法,确定一批省级民族民间文化生态保护区,开展好临沧特有文化的一系列活动。建立临沧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工程,搞好全市民族民间艺术之乡的创建工作,设立一批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促进临沧民族文化的建设和发展。到2035年,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全面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全面强化。(责任单位: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民族宗教委)
23.营造风清气正的文化生态。到2020年基本形成以人为本、面向基层、惠及群众、兼顾重点的全民阅读推广服务体系。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到2025年,全面实施“边境绿色栅栏”工程,构建抵御和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渗透的防线,全面推动“扫黄打非”进基层,积极推进“扫黄打非”向乡(镇、街道)和村委会(社区)延伸,深化文化市场体制改革,创新文化市场管理思路,完善全市文化市场经营管理数据库,向社会公开政策信息、文化市场发展及警示信息等政府基础数据。强化行业自律,推动成立娱乐场所行业协会、印刷行业协会等组织,加强已有协会的管理,构建平安文化市场体系,建立全市文化市场信用管理数据库,向社会公开政策、文化执法警示、处罚等信息,采取有效措施和办法,加大文化企业失信处罚力度。到2035年,平安文化市场体系全面构建。(责任单位: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
24.营造便民高效的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推行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不断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积极推行招商引资项目审批“一站式”服务,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和企业,为投资者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努力实现让企业“只跑一次”办完所有手续,切实提高服务效能和办事效率。认真落实国家和云南省出台的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扶持政策和税收政策,进一步优化产业差异化和区域差异化招商引资政策,整合各类资源,用足用好国家、省、市配套政策。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着力打造“五最五低”招商环境投资环境和发展环境,努力把临沧建设成为人人喜欢来、人人感到安全、人人感到舒心的“聚宝盆”和幸福向往之地。(责任单位:市招商合作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国家税务总局临沧市税务局、市工商联)
25.提高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创建为抓手,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到2020年,争取创成省级文明城市(县城)4个,各级文明村镇创成率达到50%以上,文明校园创建100%全覆盖;到2025年,争取创成省级文明城市(县级)6个,各级文明村镇创成率达到55%以上;到2035年,争取创成国家级文明城市(县级)1个,各级文明村镇创成率达到60%以上。提高网民网络文明素质,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施“临沧市乡村振兴——乡风文明行动计划”,全面推进道德涵养、移风易俗、优良家风培育、民俗文化传承、洁净村庄“五大行动”,培育社会文明新风。健全完善并发挥村规民约、村民红白理事会作用,强化宣传引导,摒弃客事繁多、高价彩礼、丧事大操大办、封建迷信等陋习,树立新型人情观、婚俗观、丧葬观、生活观、科学观,倡导健康节俭新风尚。(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民政局)
26.开展“助力临沧风气美•沧江青年在行动”主题活动。组织开展“争当人民好公仆、机关青年在行动”“争创一流业绩、企业青年在行动”“争当新时代好青(少)年、学校团(队)在行动”“争当乡风文明使者、农村青年在行动”“寻找美丽临沧代言人、沧江青年在行动”等系列活动,引导广大团员青年践行社会文明新风、积极投身临沧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实践。(责任单位:团市委)
27.深化“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主题活动。深入开展“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主题活动,组织开展“美丽家园”“最美家庭”“学习型家庭”“和睦之家”等创建评选活动,广泛开展“好家庭好家风”巡讲活动,团结引领广大妇女在推进临沧跨越发展中发挥半边天作用,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责任单位:市妇联)
28.不断提升和展示临沧美好形象。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依托亚洲微电影艺术节、临沧边境经济贸易交易会和中国佤族司岗里摸你黑狂欢节等特色节庆文化活动,持续打响“世界佤乡好地方,避暑避寒到临沧”城市品牌。深化与中央、省级主流媒体和缅甸《金凤凰》中文报等境外各类媒体合作,讲好临沧故事,展示临沧形象,不断提升临沧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委外宣办)
(四)打造良好治安环境
29.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公安主力军作用,积极探索科学、高效的社会治安管控机制,有效整合群防群治力量,突出对“网上网下”、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的巡逻防控,努力提升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做到隐患苗头的提前发现、及时预警、有效处置,准确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30.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打早打小,主动进攻,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的工作原则,始终保持对黑恶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进一步加强社会治理和基层组织建设,坚决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和治理乱点乱象。通过“严打”“治乱”“净边”,把临沧“扫”得干干净净、清清爽爽,人民群众安全感大幅提升。(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
31.严厉打击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继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加大对各类突出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深入推进打击“黄赌毒”“涉枪涉爆”及“两抢一盗”等专项整治,持续加强毒品堵源截流和吸毒人员收戒管控工作,持之以恒抓好命案侦防,努力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
32.依法打击网络谣言。积极开展互联网舆情监测、导控、应急处置工作,深入查处涉政治类谣言违法有害信息,全面清理整顿网上淫秽色情有害信息,严厉打击各类网上违法犯罪活动。全面排查属地高风险重点网站,强力整治违法犯罪信息集中的互联网企业、网站和应用服务,及时发现通报网络、信息系统、网站漏洞和安全隐患并依法处置,有效维护网络健康生态及网络安全。(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委宣传部、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33.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通过抓实源头管理、突出违法整治、道路隐患排查、重点环节管控、群众安全意识等工作措施,切实提高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预防和减少我市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34.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持续开展食品药品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强化风险防控,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守法诚信经营,提高群众安全消费意识,打造食品药品安全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35.加大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力度。加强对校园周边重点、危险人员、矛盾纠纷的排查和管控,加强对校门口流动摊贩、书吧、乱搭乱建等现象的治理,加强对校园周边电子游戏厅、歌舞厅、录像厅、网吧等娱乐场所的监管,禁止未成年人进入,严防暴力事件的发生,加大在校园周边道路和学生上、放学集中复杂路段安排民警和协管员维护交通秩序。到2020年,确保全市中小学校周边200米以内无网吧、娱乐场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36.依法严厉打击邪教违法犯罪活动。抓好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做好邪教重点人员管控、民族宗教领域隐患排查等工作,严厉打击邪教违法犯罪和渗透破坏活动。(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委)
37.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边疆稳定。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加大基础投入,健全管理机制,提升边境综合治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置边境突发事件,依法打击边境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边境地区安全稳定。(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委)
(五)打造良好生态环境
38.培育生态文明理念。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宣传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决打胜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广泛开展美丽临沧建设宣传,引导人们深刻理解人与自然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关系,自觉形成尊重自然、热爱自然、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价值观,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自觉养成节约一滴水、一粒粮、一度电的良好习惯,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营造爱护生态的良好风气。(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委宣传部)
39.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大力宣传以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为基础的健康生活方式,形成自主自律的健康行为,提升全民心理健康,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全民身体素质。发挥中医医院技术优势,与养老机构联合开展老年人中医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服务,推动健康生活方式。(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委分管领导为组长、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风气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文明办,负责协调做好“风气美”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文明办主任兼任。各责任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把“风气美”建设作为一项长期性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压实责任、层层负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汇聚起“风气美”建设的强大合力。
(二)提高思想认识。各责任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对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市委、市政府率先把临沧建成最美丽地方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临沧“风气美”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抓实“风气美”建设。
(三)细化工作措施。各项工作责任单位中第一个单位为牵头单位,其他单位为责任单位。各牵头单位要根据任务分工,商相关责任单位,立足实际,明确提出2020年、2025年和2035年的具体目标,细化实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能落地、可操作、见成效。各部门具体实施方案,请于2019年3月30日前报“风气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狠抓工作落实。各责任部门要把政治责任体现在狠抓落实上、把担当精神体现到实际工作中,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认真落实各项任务。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请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报“风气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文明办)。联系电话:2126792,邮箱:lcwmb2126792@163.com。
(五)加强督促考核。将“风气美”建设相关指标和工作纳入建设美丽临沧考核内容,一并督促、检查和考核,推动“风气美”建设落到实处。
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2019年1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