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9-03 09:30:20来源:中共临沧市委
临发〔2020〕13号
中共临沧市委 临沧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临沧教育现代化2035》《加快
推进临沧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大中专学校、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属驻临单位,驻临军警部队:
《临沧教育现代化2035》《加快推进临沧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
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临沧市委
临沧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7日
(此件发至县级)
临沧教育现代化2035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省委、省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各级党委、政府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不断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学前教育水平不断提升、义务教育全面实现基本均衡、普通高中扩容提质取得新进展、职业教育服务能力不断增强、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加快推进,教育事业取得突破性发展,为加快推进临沧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进入新时代,面临新任务,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紧紧抓住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机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教育现代化的战略部署,主动融入和服务“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加快推进临沧教育现代化,确保2035年与全国、全省同步实现教育现代化目标。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定实施科教兴临、人才强市战略,大力推进教育理念、体系、制度、内容、方法、治理现代化,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临沧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全面实现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理念。更加注重以德为先,更加注重全面发展,更加注重面向人人,更加注重因材施教,更加注重终身学习,更加注重知行合一,更加注重开放共享。
(三)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服务人民、坚持优先发展、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依法治教、坚持统筹推进。
二、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2020年,教育跨越发展成效显著,教育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2035年,教育发展总体水平达到或超过全省教育发展平均水平,与全国、全省同步实现教育现代化。
(二)主要目标。学前教育更加充裕、更加普惠、更加优质。义务教育优质资源总量不断扩大,共享机制更加健全,受教育机会、过程、结果更加公平,实现优质均衡发展目标。高中教育形成多样化、有特色的高中阶段教育格局,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结构更加合理,实现全面普及。建成适应社会需求、服务国家可持续发展创新议程示范区建设、产教深度融合、与各类教育协同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职业教育服务能力明显增强。高等教育学校布局、学科结构和专业设置更加合理,人才培养和创新能力明显增强。特殊教育形成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建成渠道更加畅通、方式更加灵活、资源更加丰富、学习更加便利的终身学习体系,终身学习成为生活方式。形成决策、执行、监督既相对独立又相互制约的教育治理结构和现代教育治理格局。
教育事业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主要预期指标
单位:%
指标 2020年 2035年
学前教育毛入园率 85 >95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95 97
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县(区)的比例 100(基本
均衡) 100(优质
均衡)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90 97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45 65
学前教育教师接受专业教育比例 65 >95
义务教育专任教师中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 70 >95
新增劳动力中受过高中阶段及以上教育比例 90 95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1 12
办学水平预期目标
教育
层次 2022年预期目标 2035年预期目标
学前
教育 每个行政村有幼儿园,每个乡镇有一所中心幼儿园,每个县(区)有示范园。 乡级幼儿园达一级幼儿园,县级幼儿园达省一级一等幼儿园。
义务
教育 临翔区、凤庆县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 八县(区)100%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目标,适龄学生能就近接受优质义务教育。
普通高中教育 建成省一级一等高完中2所(市一中、凤庆一中),省一级二等高完中 4所(市民中、双江一中、永德一中、云县一中),省一级三等高完中5所(市二中、临翔区一中、耿马一中、镇康一中、沧源民中)。 临沧市第一中学建成全省著名、全国有名高级中学。八县(区)一中达省一级一等办学水平,其余普通高中建成省级特色高中。
职业
教育 建成7所优质特色职业学校:市农校、市财校、市卫校,云县职教中心、凤庆县职教中心、永德县职教中心、沧源县职教中心。建成8个优质特色专业:茶叶生产与加工、畜牧兽医、现代农艺技术、会计电算化、计算机应用、家政服务与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建成2个省级示范性职教集团:临沧工业职业教育集团、临沧卫生职业教育集团。基本完成临沧职教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临沧高级技工学校晋升为临沧技师学院。 临沧职业学院建成本科职业学院。临沧技师学院建成本科技师学院。
高等
教育 滇西科技师范学院2023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 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建成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省内一流、国内外知名的综合性应用型国门大学。
特殊
教育 建成临翔区特殊教育学校、耿马自治县特殊教育学校,实现人口30万人以上的县(区)均有特殊教育学校目标。 特殊教育保障体系健全完善,残疾儿童少年都能接受公平教育,获得自我发展能力。
三、发展任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广大师生,建立健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两学一做”主题教育和“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实践活动常态化机制,持续加强师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中小学教育,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课程和主题党(团)课,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和实践活动,引导中小学生从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着力打造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示范课堂,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
(二)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贯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各领域,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国家安全和国防教育,加强中国历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云南及临沧优秀民族文化教育,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开齐开足课程,建立教体融合工作机制,广泛开展学生体育活动,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劳动教育,强化实践能力、合作能力、创新能力培养。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加强法治教育,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广大师生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重视家庭教育,强化家长监护和教育主体责任,推动形成家庭、学校、政府、社会联动的教育工作格局。
(三)推动各级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依法依规办园治园,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落实城镇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按标准配齐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解决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偏低问题。加大中小学结对帮扶,提升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水平。完善“控辍保学联防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强化依法控辍保学,提升义务教育巩固水平。落实普通高中发展办学标准,推进学校课程体系及资源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实施中职学校综合高中试点和普通高中建设工程。加强职业学校特色专业建设,实施“1+X”证书制度,深化校企合作办学模式,构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的现代教育体系。实施临沧职教园区建设工程和临沧技师学院申报创建工作,支持滇西科技师范学院扩大办学规模,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推进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育,培养少数民族人才,提升民族教育发展质量。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及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提升特殊教育保障能力。加强各级教育科研机构建设,提升教育科研能力。搭建教师专业发展平台,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推进教学方式和育人方式改革,坚持落实质量管理制度,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四)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促进区域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完善管理、办园和投入体制。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办好农村、乡(镇)学校,推进特色办学,打造一批内涵丰富、特色明显的示范学校,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和以“六大校园”(即:文明校园、质量校园、平安校园、智慧校园、绿色校园、洁净校园)为主要内容的美丽校园建设工程,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落实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同城同教”政策,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精准帮扶困难特殊群体,深入推进教育精准脱贫。建立残疾儿童少年发现、报告、诊断、评估、初期安置、实施教育等教育服务体系;全面推进融合教育,满足特殊学生发展需要。
(五)构建完善的终身学习体系。构建更加畅通的人才成长通道,鼓励普通高中开设选修课程、职业课程,探索开设大学先修课。畅通面向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渠道。探索各种社会机构互联互通、共享互助的终身教育新模式。建立多元主体协作的终身教育资源供给机制,完善终身教育教师的培养体系。完善多样化的终身学习服务平台,创建智能化平台系统,多维探索智慧学习路径;加强学习系统的兼容性,建立多终端学习平台;构建网络学习新生态,扩大社会公共教育范围。进一步整合社区教育资源,培育多元办学主体,为社区居民提供多样化的学习资源。促进老年教育可持续发展,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推进老年教育向基层延伸,加快信息技术与老年教育的深度融合。
(六)构建一流人才培养与创新体系。围绕加快推进临沧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战略目标,深化人才培养模式和机制改革,着力构建一流人才培养与创新体系。支持滇西科技师范学院转型发展,建成对区域和产业发展有较强支撑作用的高水平应用型高等学校。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集中力量建成临沧职业学院和临沧技师学院,使之建成省内一流的职业技术院校,建成临沧高技能人才培养中心。大力发展面向农业农村的职业教育,加强创新人才培养,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为实施乡村振兴行动计划提供人才支撑。
(七)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建立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完善学生、家长和社会参与的师德监督机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推动职业教育师范生培养,落实公费师范生培养政策,探索初中起点五年制学前教育师资培养模式,振兴教师教育。完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健全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机制,实施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行动,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达1人以上。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完善教师管理制度,创新和规范教师配备,加大教师编制、教职工统筹配置和跨区域调整力度,切实解决教师结构性、阶段性、区域性短缺问题。健全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建立完善教师退出机制,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认真落实中小学教师工资制度,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完善乡村教师工作补贴、生活补助等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差别化补助办法及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和分配办法;鼓励和规范职业院校教师采取技术创新、科技开发、成果转让和决策咨询等方式服务社会,获取合理报酬,增加合法收入;完善学校、个人、政府合理分担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障机制。加大教师表彰力度,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对教师出资奖励,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努力提高教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和职业地位。
(八)全力建设和发展智慧教育。全面推进智慧教育,推动教育组织形式和管理模式变革创新,打造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智慧校园,统筹建设一体化智能化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以育人为本,建设基于信息技术的智慧课堂,推行场景式、体验式、沉浸式学习,开发和引入智能教育助理,建立符合学生发展需求的新型教学关系,构建新型育人方式。优化政策环境,构建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建立完善利益分配机制、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新型教育服务监管制度,创新教育服务业态。完善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教育治理体制机制,构建规范统一、互联互通、开放共享、安全可控的临沧教育数据开放共享体系,建设专业化的教育数据分析队伍,推动教育治理方式变革。
(九)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教育辐射中心。鼓励更多学校与高水平教育机构建立伙伴关系,扩展交流合作内容,扎实推进“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全面加强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完善留学人员管理服务体系,打造“留学临沧”品牌,主动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提升临沧教育国际影响力。支持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和课程交流,建设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专业和课程,拓展学生出国实习、培训和就业渠道。大力推进中外人文交流品牌项目建设,加强南亚东南亚国别研究,开展面向南亚东南亚国家的汉语教学,推动形成与各层次各领域对外开放深度融合、相互促进的中外人文交流新格局。
(十)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教育法治水平,健全教育法律法规实施和监管机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政府管理服务水平,转变政府管理方式,推进政府科学决策;促进管办评分离,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完善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加强教育政策研究,建设高水平教育智库,建立教育战略咨询机制。完善学校治理体系,全面加强学校章程建设,健全学校民主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推进民办教育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学校治理结构;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克服行政化倾向,保障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增强社会参与教育治理能力,完善社会参与教育治理机制,加快专业教育机构建设。
(十一)构建科学公平的现代教育评价体系。深化教育评价改革,从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出发,科学设计教育评价改革的路径,健全完善科学、规范、公正的教育评价制度。完善教育评价体系,加快教育标准化机构、教育监测机构、教育评估机构建设;完善教育评价资质认证制度、教育评价报告发布制度,健全问责机制。创新教育评价方式,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强化课程考核,推进教考分离、非标准答案考试改革。全面推进教育督导评估,保障教育现代化顺利推进。
四、发展路径
(一)总体规划,分区推进。全市教育现代化目标设定为2个类型区域。其中,临翔区、云县、凤庆县、永德县为A类目标区域。镇康县、耿马自治县、沧源自治县、双江自治县为B类目标区域。A类目标区域要因地制宜,实现区域内教育特色发展,超过全市教育现代化总体目标。B类目标区域要加快发展,达到或超过全市教育现代化总体目标。
(二)细化目标,分步推进。市级有关部门和县(区)必须将各阶段目标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发展五年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中。各县(区)要结合实际认真细化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规划周期内教育现代化发展的目标和重点任务,分步推进落实。
(三)补齐短板,精准推进。建立重点导向的教育资源配置调控机制,精准实施重大工程项目和政策举措,协调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
(四)改革先行,创新推进。分批设立县(区)教育现代化试验区,并在试验区设立教育现代化改革试验点,逐步建立健全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制度体系。
五、组织实施
(一)完善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机制。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落实各级党委加强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主体责任,落实各级党委一把手抓教育责任。深入开展党员干部驻校蹲点工作,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带动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学生会组织、学生社团建设。加强教育体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二)完善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切实落实教育规划优先、经费投入优先、资源配置优先政策措施,在教育用地供给、教师编制待遇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依法落实各级政府教育支出责任,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加快各类教育经费拨款进度,确保教育经费保障及时有效。建立教育经费统管机制,完善公共教育经费绩效评价制度,强化教育经费使用管理。
(三)完善落实机制。将教育现代化建设纳入全市重大区域发展规划,与全省规划衔接。健全跨部门统筹协调机制。根据远景目标,滚动编制阶段性实施方案,研究出台重大政策,持续实施重大工程项目。建立教育发展监测评价机制、督导问责机制。加大力度宣传教育现代化规划、举措、经验和成绩,表彰先进典型,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主动参与教育现代化建设的良好氛围。
加快推进临沧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战略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落实《临沧教育现代化2035》,确保临沧教育现代化建设顺利推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根本任务,进一步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和保障机制改革,为加快推进临沧教育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全面实现临沧教育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到2022年,全市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9%,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7%,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2%,教育跨越发展成效显著,基本形成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各级各类教育实现更高水平普及、更高质量发展,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提高,初步构建临沧教育现代化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坚持“五育”并举。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加快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建设,推进“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实践活动常态化,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创优行动,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国家安全和国防教育。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教学,充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上好每一堂课。突出学生主体地位,提高学习能力。加强科学教育和实验教学,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读书活动。加强监测和督导,坚决防止学生学业负担过重。广泛开展课外体育锻炼,完善校园竞赛体系,支持学生参加各类青少年体育赛事和业余体育训练,引导学生掌握1—3项终身受益的运动技能。认真开展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培养1—2项使学生终身受益的艺术爱好,配齐配足音乐、美术教师,开齐开足开好美育课程,创造条件增设舞蹈、戏剧、戏曲等课程,推进高雅艺术进校园。中小学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劳动教育课,保障学生每天参与劳动不少于1小时,开好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落实每周1课时少先队活动课。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2021年,完成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强化学校公共卫生工作,开展学校毒品和艾滋病预防宣传教育。落实法治教育和学校安全责任,加大学校人防、物防和技防投入力度,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安全教育。健全应急机制,完善校园欺凌防控措施。深入推进“护校安园”专项行动。
(二)推进基础教育普及提高。加快推进“一村一幼”建设,支持和发展普惠性幼儿园,开展城镇小区配建幼儿园专项治理。全面推行幼儿园保教课程游戏化,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统筹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均衡发展。科学布局义务教育学校,合理有序增加城镇学校学位供给,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严格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精神,积极推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度,全面实施教师“县管校聘”,依法推进控辍保学工作。推动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2022年,通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的县(区)达到20%。加快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推进普通高中建设,努力增加普通高中学位。改进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推动高中课程改革,支持县(区)办好普通高中。统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建成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完善“一人一案、全覆盖、零拒绝”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保障和救助体系,实现个性化、有质量的教育目标。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着力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外负担和不合理的学业负担。到2022年,形成更为完善的课外负担监测和治理长效机制。
(三)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建立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新增财政教育支出向职业教育倾斜,逐步提高财政职业教育支出占财政教育支出的比重。及时足额拨付职业教育专项资金和职业学校特聘教师计划补助资金,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推进职业教育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临沧职教园区征地拆迁、规划设计及工程建设。2022年底,基本满足临沧农业学校、临沧财贸学校、临沧卫生学校整体搬迁办学及临沧职业学院申报需要。打通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通道,抓好职业学校综合高中试点工作,推进中职与高职、中职与本科、高职与本科等衔接的学历教育,奋力提升职业教育质量。落实职业教育考教分离等质量评价和督导评估制度,推进实施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启动临沧卫生学校“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2022年,建成7所优质特色职业学校、8个优质特色专业。改革职业学校办学模式,推动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建成2个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较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2个省级示范性职教集团、一批现代学徒制和企业学徒制试点单位。
(四)支持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支持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做好国家合格本科院校评估工作。鼓励滇西科技师范学院扩大招生规模,全面加强内涵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建设一流本科、做强一流专业、培养一流人才。加快推进优势特色学科建设,推进临沧职业学院建设和临沧技师学院申报工作,为构建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奠定坚实的基础。
(五)全面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推行全员育人导师制,开展师德主题教育,引领广大教师带头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四有”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建立师德承诺制度,制定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对教师师德失范行为“零容忍”。落实我市深化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方案,按标准配齐体育、艺术教师和教研员,补足、配齐中小学教师,全面推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探索建立与人员总量管理相衔接的财政支出、人事管理制度,加大城乡教师交流力度,继续做好聘请普通高中教育人才援建边疆帮扶临沧工作。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全面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加强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按照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开展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将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培训体系。推进“互联网+教师队伍”建设,认真实施教学名师“万人计划”、“万名校长培训计划”和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提升中小学教师的专业化水平。
(六)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推进“云上教育”建设,推进“1+N课堂”、“翻转课堂”、“双师课堂”、“智师课堂”、“云课堂”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等在线交互式网络教学模式应用。以“智慧教育”引领教学改革,开展大数据支撑下的教育治理能力优化行动,创建“智慧校园”。完成学前教育、高中阶段学校教育专网规划。以“一屏两机”建设为抓手,推动数字教室建设。加强引导与培训,推动中小学教师全面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开展教学,推进教育信息技术与传统教育科研深度融合。
(七)缩小区域间教育发展差距。强化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联防联控联保责任,深化职业教育扶贫,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资助资金管理办法,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实施好“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推普攻坚工程。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艺术、体育、卫生、心理健康等教学设备配备标准和寄宿制学校生活设施标准,加强中小学教育装备管理应用督导检查。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进学校、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将优秀民族文化融入课堂教学。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重点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抓好村(社区)干部素质能力和学历提升行动计划,实施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求学圆梦行动”、农村实用人才职业素质能力提升行动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大力发展现代农业职业教育,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提升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水平。完善沪滇协作机制,持续抓好东西部扶贫协作及上海市崇明区对口帮扶临沧支教工作。继续推进学校现代化治理体系建设工作。
(八)加强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开展以南亚东南亚国家为重点的教育文化交流,建立与南亚东南亚国家教育部门的定期联系和沟通机制。支持滇西科技师范学院面向南亚东南亚国家创办孔子学院(课堂)、对外汉语中心、“鲁班工坊”。建好沿边中小学校和“国门学校”,加强对跨境就读学生管理。加大师资培训、教学管理及教育科研等方面的交流合作。提高与市外、省外地区教育机构交流合作层次和水平,提升临沧教育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九)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积极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高中阶段学校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民办普通高中按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改革、教师“县管校聘”改革。落实云南省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等,切实解决阻碍教育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顽瘴痼疾。
(十)提高教育督导质量和水平。启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完成第三轮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对各级各类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规范办学行为情况进行督导评估,深入推进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和国家学校综合督导评估。2020年起,8县(区)统一参加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建立督导通报公示制度、约谈制度、定期整改制度及奖惩制度。建立完善现代教育评估监测机制,建立教育督导部门归口管理、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多方参与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
三、工作重点
针对临沧教育改革发展现状,扎实推进临沧教育现代化建设,要瞄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力抓好普及学前教育、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义务教育学校体育教育、中小学劳动教育、义务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普及高中教育、提高职业教育质量、提高本科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学生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置、义务教育青年教师培训计划等10项重点工作(详见附件)。
四、保障措施
(一)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实践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推进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在中小学建设“五强五好”党组织。完善民办学校党组织设置,加强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等领域党的建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法治学校建设,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推进中小学校章程建设,持续开展党员干部驻校蹲点工作,坚持完善22项教育质量制度,推动实施“美丽校园”建设,建立完善的学校管理体系。
(三)完善投入保障机制。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合理划分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优先落实教育投入。建立健全生均拨款制度,落实好各级各类学校生均拨款政策。巩固完善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将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以“监审、监控、监督”为着力点,建立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的教育经费监管体系,切实保障教育投入。
(四)筑牢安全保障防线。健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责任落实、投入保障、信息报送、工作运行、协同联动、检查督导、考核奖惩等机制。加强校园安全“三防”建设投入保障,确保到2022年校园重要部位实体防护、技防系统、安保队伍等全面达标。加强校园安全风险防控,加大矛盾排查和整改力度,强化精细管理,筑牢安全工作防线。
附件:1.普及学前教育重点工作
2.提高义务教育质量重点工作
3.义务教育学校体育重点工作
4.中小学劳动教育重点工作
5.义务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重点工作
6.普及高中教育重点工作
7.提高职业教育质量重点工作
8.提高本科教育人才培养质量重点工作
9.学生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置重点工作
10.义务教育青年教师培训计划
附件1
普及学前教育重点工作
一、多种方式发展普惠性幼儿园
充分利用村小学富余校舍,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学前班。在尚未建有学前教育机构、学前三年适龄儿童在当地入园人数原则上达10人及以上的行政村和大的自然村,在不影响发挥基本功能的前提下,利用中小学富余校舍、村(居)委会场所、村民活动中心、文化活动室、党员活动室、农家书屋等安全房舍,每村建设1所普惠性幼儿园。2020年底,实现大村独立办园,小村联合办园,村级幼儿园全覆盖的目标。
二、支持民办幼儿园发展
各地可将中小学富余校舍、村民活动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提供给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鼓励各地租用安全的居(村)民住房等社会资源,提供给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幼儿园。认真落实省级统筹专项资金对社会力量举办的普惠性幼儿园奖补政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综合奖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三、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
认真贯彻落实《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临政办发〔2019〕149号)精神,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情况进行专项治理,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四、健全乡村幼儿园管理体制
履行县级政府对发展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积极支持办好区域内各类幼儿园。农村学前教育纳入乡(镇)中心学校管理范围,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园长由乡(镇)中心学校负责人担任。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对区域内幼儿园的资源配置、业务管理、考核评价等进行统一管理。健全学前教育经费投入长效机制,2020年,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达到每生每年600元。将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县(区)、市级部门年度综合考评内容列项计分,对发展学前教育成绩突出的县(区)予以通报表扬,对履行职责不力、没有如期完成发展目标的地区和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和问责。
五、规范幼儿园管理
积极开展幼儿园办园水平等级评定和达标晋级工作。全面清理无证办园行为,分类治理、销号整改,2020年,全市实现幼儿园全部持证办园。建立县城内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公示和年检制度。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切实做好区域内幼儿园安全监管工作。实行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在幼儿园推行使用的课程教学类资源须经省级学前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审核。
六、提高保教质量
认真落实国家《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省教育厅发布的幼儿园一日活动指导方案。持续开展幼儿园“小学化”治理工作,坚决克服和纠正“小学化”倾向。全面推行幼儿园保教课程游戏化,鼓励各县(区)及幼儿园因地制宜开发游戏化课程资源,实施好以游戏活动为主的保教活动。乡村幼儿园重点抓好良好行为习惯养成和国家通用语言应用能力培养。
七、加强师资培养
持续加强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工作,特别是对“一村一幼”专任教师的培训。每年根据需求对师资培养规模进行动态调整。
附件2
提高义务教育质量重点工作
一、落实“五育并举”基本要求
严格按照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开齐德智体美劳所有学科课程,开足规定课时。通过完善德育工作体系、明确学段德育目标、强化课程育人效果、彰显文化育人特色、提升活动育人品质、开拓实践育人境界、增加管理育人温度、奏响心理育人乐章、促进养成教育自觉等措施,构建协同育人格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采取上好体育课、开展大课间活动和课余训练、改革体育学科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监测学生体质等措施,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不少于1小时、每位学生掌握1至3项运动技能。采取加强艺术课程学习测评、创新美育教研、搭建美育教师教学竞赛平台、推动学校艺术社团建设、组织学生艺术展演、打造美育特色学校等措施,全面加强美育工作,帮助每位学生学会1至2项艺术技能。采取上好劳动课、开展校内劳动、指导家务劳动、组织校外劳动、鼓励参加公益劳动和志愿服务、健全评价制度等措施,确保学生平均每天劳动1小时。严格落实22项教育质量制度,全面开展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作。严格执行云南省各学科教学常规基本要求。从严控制考试次数,严禁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成绩和排名。
完善招生考试制度。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健全联控联保机制,精准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高中阶段学校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推进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政策,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按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抓好学生参加云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发挥正确导向作用。
二、均衡配置义务教育学校硬件资源
各县(区)在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基础上,按照优质均衡发展要求,进一步均衡配置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舍、体育场馆、网络多媒体教室、音乐美术教室、教学仪器设备等硬件资源。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新增资金、项目、举措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优先保障留守儿童就学需要。
三、均衡配置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资源
各县(区)要按照国家和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需求,配齐配足各学科教师。统筹教师资源,按照高于规定学历的教师数、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体育艺术专任教师数以及教师职称、年龄结构等核心指标,均衡配置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
四、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
抓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监测科目为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科学(生物学、物理、化学)、体育、艺术(音乐、美术),共9个科目。加强监测结果分析,找出影响教育质量的原因,指导各县(区)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不断提升教育质量。县级每年对区域内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开展办学质量监测,监测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学校的主要依据。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所需费用由县级财政纳入预算予以保障。
五、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监测
落实国家、省教育督导机构每年的县域义务教育学校资源配置、校际均衡情况监测工作制度,监测结果以县为单位公开发布,作为考核评价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主要依据。义务教育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情况监测结果,作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核心指标之一。
附件3
义务教育学校体育重点工作
一、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不少于1小时
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每天上午统一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每周集中安排体育锻炼。学校要定期组织学生开展春游、秋游和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鼓励学生走向操场、亲近自然,增加户外活动时间,提倡父母陪同孩子每天不少于30分钟的家庭体育锻炼。预防学生近视并逐年降低学生近视发生率。
二、开足上好体育与健康课
严格执行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的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削减、挤占体育课时。学校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身心发育特点,选择适当的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鼓励学校结合当地民族传统体育或优势特色体育项目设计优化体育与健康课,丰富教学内容,着力培养学生的体育爱好、运动兴趣和技能特长,大力培养学生的意志品质、合作精神和交往能力。
三、加强学生体育社团组织建设
鼓励建设“体育特色学校”,面向全体学生建设各项目的体育社团或体育俱乐部,实现“校校有队伍、人人有社团、团团有特色”的目标。督促学校加强学生体育社团管理,在师资、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为学生体育社团开展训练、竞赛等活动提供便利。支持并引导学生体育社团自我管理,丰富社会团体活动内容,积极参加各级体育赛事活动。
四、丰富学生课外体育锻炼内容
开展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监测项目为主要内容的课外体育锻炼,充分利用“全面改薄”等项目配备的体育器材设备,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体育锻炼,并按项目评选班级、年级、校级、县(区)级、市级“体育标兵”。学校因地制宜将民族体育项目引入校园,丰富学生课外体育锻炼内容。鼓励教师帮助和指导学生根据兴趣选择1-3个体育项目并长期坚持锻炼。
五、完善课余体育训练机制
鼓励体育特色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项目进校园学校,因地制宜承担市、县级运动队建设任务,整合校内外体育资源,按照“就近、安全、方便”原则,采取“引进来、走出去、低收费”办法,积极开展课余体育训练。课余体育训练要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运动训练规律,科学安排训练计划,全面提高学生身体素质,打好专项运动能力基础。
六、建立完善学校体育联赛体系
完善选拔性体育竞赛工作机制,逐步搭建普及性体育联赛平台,建立健全科学、具有品牌引领效应的学校、乡镇、县(区)、市四级学校体育联赛体系。充分利用行政区域内学校集中优势,每年定期举办以校园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武术、跆拳道、啦啦操、田径、体育舞蹈等项目为主的联赛或分站赛。搭建以体育社团、体育俱乐部、班级等为单位参加的普及性学校体育联赛平台,并按照项目评选优秀体育社团、体育俱乐部和体育优秀班级荣誉集体,实现“人人有项目,班班有活动,周周有安排,月月有联赛”的学校体育竞赛目标。
七、加强体育师资建设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按照生师比为100:0.9的标准配备体育教师,不得挤占体育教师编制。鼓励优秀教练员、退役运动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具有体育特长的志愿者兼任体育教师。体育教师担任学校运动队教练员经历等同于班主任工作经历,体育课课时量与其他课程课时量等同核算。学校每学年按照不低于1500元标准落实体育教师工作经费。切实保障体育教师在职称(职务)评聘、福利待遇、评先评优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加强体育教师培训,提升体育教师职业荣誉感。
八、发挥体育考试评价的导向作用
认真执行初中学生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方案,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在规范化考点统一进行体育考试工作。
九、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
以市、县(区)为单位,采用初中阶段学校全测、小学阶段学校抽测的办法组织实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监测结果作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名额分配等重要依据。每年定期向社会发布《义务教育学生体质健康蓝皮书》,并对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和近视率进行排名。建立排名结果与支持政策、经费投入等挂钩的资源配置导向机制。严格执行学生体质健康合格标准,除体育免修学生外,未达体质健康合格标准的,不得发放毕业证书。
十、为学校体育工作“松绑解套”
加强学校体育安全管理,分清责任主体,健全学校体育活动应急预案,防止群体性安全事件发生。出现学校体育意外安全事故,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介入处置,严禁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在各项安全措施、应急预案和学校安全管理责任都到位的情况下出现的体育意外安全事故,未经依法依规调查核实,不得认定为教学事故,不得追究教师和校长的责任,不得影响有关人员的评优评先和职称晋升。
附件4
中小学劳动教育重点工作
一、确保学生平均每天劳动不少于1小时
中小学校因地制宜上好劳动课,积极组织引导学生参加校内劳动、家务劳动、校外劳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确保学生平均每天劳动不少于1小时。学校要设计制作纸质或电子的劳动教育记录评价手册,由学生实时填写劳动次数、劳动时间、实际操作、劳动成果,教师和家长记录参与情况并签字确认。
二、开足开好劳动课
建立健全具有综合性、实践性、开放性的劳动教育课程体系。按规定开设每周不少于1个课时的劳动教育课。根据各学段特点,统筹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技术、实习实训、社会实践等课程,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开发开设家政、烹饪、园艺、手工、木工、金工、电工、种植养殖、技术与设计、创意劳动、职业体验、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能传习等劳动实践类选修课程。每个学生每学年至少选修1门劳动实践类选修课。其他课程结合学科特点,有机融入劳动教育内容。高中阶段学校开展生涯规划指导课程,组织学生参加学工、学农、学军实践活动。
三、开展校内劳动
发挥学校在劳动教育中的主导作用。按班级制定学生校内劳动清单,引导学生自主制定校内劳动实践公约,组织学生参加校园环境卫生、绿化美化、食堂劳作、班务整理、公物维修、厕所清洁、勤工俭学等劳动。开辟专门区域种植花草树木或农作物,有条件的学校开展养殖,让班级、学生认领绿植或“责任区”。创建劳动技能教室,开展手工制作、木工、金工、电器维修、创客教育等活动。建立劳动实践兴趣小组、社团、俱乐部;开展以劳动实践为主题的班团队会、劳模报告会、工匠进校园、劳技展演等活动。
四、引导家务劳动
发挥家庭在劳动教育中的基础性作用。学校要引导家长教育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制定家务劳动清单,让孩子主动承担家务劳动,参与整理内务、煮饭、炒菜、洗碗、洗衣、扫地、修理等日常家务劳动。利用节假日,带领孩子参加社会劳动,鼓励孩子勤工俭学。
五、组织校外劳动
学校要利用社会劳动教育资源,建立农业、工业、科技、生态、法治、旅游、制造业、建筑业等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组织学生参与职业体验。每所学校的劳动教育实践基地不少于1个,每个班级每学期到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劳动不少于1次。组织学生参与考察探究、社会服务、设计制作、职业体验等校外劳动实践,让学生在实际工作岗位上或模拟情境中见习、实习,体验职业角色,获得对职业生活的真切理解,发现自己的专长,培养职业兴趣,形成正确的劳动观念和人生志向,提升生涯规划能力。
六、参与公益劳动
以学校、班级、小组或团队为单位,组织学生参与植树造林、河湖保护、打扫卫生等公益劳动,培养学生为人民服务、为公众谋利益的良好思想品德,推动学生接触社会,深入生活,倡导社会新风。
七、鼓励志愿服务
学校要坚持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在环境保护、健康卫生、文化教育、大型赛会、交通治安、扶贫助困等领域,与社区、社会公益机构、社会公益组织合作开发志愿服务项目,鼓励学生定期参加志愿服务,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关爱他人的意识。学校团组织、学生会、少先队要做好学生志愿服务的具体组织、实施等工作。
八、健全评价机制
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劳动教育评价制度,有专门的部门和人员负责劳动评价,每学期末对学生上劳动课、参加校内劳动、家务劳动、校外劳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情况作出等级评价。将劳动教育评价结果和相关事实材料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升学、评优的重要参考。
附件5
义务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重点工作
一、积极探索校长职级制度改革
按照上级要求,制定符合临沧实际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实施办法,在义务教育学校建立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等5个级别的校长职级制度,其中,一、二、三级校长数量结构比例不高于5%、25%、40%。
二、建立校长职级分级评定制
按照云南省校长职级评定标准、评定条件,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分别制定评定办法,组建由教育专家、名校长、名师、教育行政管理者等人员组成的校长职级评审委员会,负责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校长职级评审、考核、推荐等专业性工作。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评审认定一级、二级校长职级,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评审认定三级、四级、五级校长职级。
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分别制定校长职级评审委员会工作规则。校长职级评定每3年开展一次,按照个人申报、资格初审、考核答辩、评审推荐、公示认定的程序进行。符合条件的个人提出申请并报送相关材料;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对申报人员上报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校长职级评审委员会采取能力测试、现场答辩、民主评议等形式对申报人员进行评审,结合职级设置比例进行评审推荐;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评审推荐结果对校长职级进行公示、认定后,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三、实行校长选聘任期制
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应当从具有校长职级的人员中选聘。校长选聘由教育行政部门主导实施,组织、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共同参与。教育行政部门在已评定校长职级的人员中,对义务教育学校校长进行公开遴选、竞聘上岗。新聘任校长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接受教育部门考核评议,考核评议结果通报有关部门,作为是否正式聘任的重要依据。试用期计入校长任期。考评合格者进行正式聘任。校长聘任实行任期制,每一任期根据义务教育学制学段,一般为3—6年。同一岗位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12年。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求,综合考虑乡村学校、寄宿制学校、小规模学校和薄弱学校的发展需求,科学合理选配使用相应职级的校长。乡(镇)中心校校长原则上选聘具有二级或一级职级的校长担任。
四、完善校长考核评价制度
受聘校长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实施义务教育的要求和学校实际,拟定任期目标责任书,任期目标责任书和年度目标责任书在校内进行公布,在听取教职工意见后,按分级负责的办法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任期目标责任书予以公布,接受监督。校长聘期内的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任期满考核,按照“谁聘用、谁考核”的原则,分别由市、县(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作为教育行政部门选聘校长的重要依据。教育部门加强对校长履行政治责任、师德师风建设、依法行使职责等方面的监督,对于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及时予以岗位调整;对于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将取消校长职级。
五、职级制改革下的校长考评和激励保障
各职级校长享受相应的差别化职级奖励,所需经费列入市、县(区)两级财政预算,在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依规相应增加绩效工资总量,从聘任之日起计算发放。职级奖励差别化标准由县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共同研究确定。校长职级制奖励对象为在岗校长,离开校长工作岗位后不再享受职级奖励。从市外引进的优秀校长,可先行聘任上岗,参加任期内第一次职级认定,对应的职级奖励从聘任之日起计算发放。
六、建立校长交流和专业发展机制
(一)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交流制度。市、县两级教育部门根据校长职级等次、连续任职时间等,结合个人申请、工作需要和年度交流计划组织校长交流。鼓励引导三级及以上职级的校长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职。三级及以上职级的校长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职办学成效突出的,在职级评定时优先晋升,同时有组织地选派发展空间较大的校长到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挂职锻炼。
(二)完善校长专业发展体系。各级教育部门根据校长职级对校长进行分层培养,区分和确定每个职级的培训目标,建构培养标准体系,注重教育家型名校长培养。义务教育校长培养培训经费由各级财政部门统筹资金予以保障。
(三)建立校长后备干部人才库。结合“万名校长培训计划”实施,培养一批理念新、懂教育、会管理、肯干事的优秀校长后备人才。
附件6
普及高中教育重点工作
一、扩大办学资源
根据区域内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目标,充分利用现有空余校舍资源统筹安排招生计划,做到应招尽招。支持各县(区)新建和改扩建一批普通高中学校。督促各县(区)为实施新建、改扩建项目学校补充配齐教师,确保建设项目完成后按学位及时足额招生。支持市内外优质名校组建基础教育集团,大力支持基础教育集团和社会力量与政府合作,到各县(区)举办普通高中,规范办学,扩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
二、提高经费保障水平
各县(区)要严格落实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2020年,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应达到1500元/年以上。建立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和学费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市、县(区)两级政府可采取激励措施推动高中教育教学质量提升。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学校开展教学活动中后勤服务、教学辅助等适宜交由社会力量承接的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在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积极采取措施保障学校空余编制的使用。盘活用好教师资源,建立校际之间教师资源共享机制,实现普通高中教师校际间的常态流动,逐步解决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
四、支持民办普通高中规范发展
各县(区)要引进省内外名校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建立健全现代学校制度,创新体制机制和管理运行模式,增强办学活力,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办学格局。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实行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独立招生,独立颁发学业证书。
五、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推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关工作,突出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在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重要地位。加快推进建立全省统一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健全信息确认、公示投诉、记录审核等监督保障与诚信责任追究制度。各县(区)、各学校要强化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导向作用,坚持全面评价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素质、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
六、开展普通高中综合评价
认真落实云南省普通高中办学能力综合评价方案,包含学校常规管理、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办学特色等内容,关注学校按学位足额招生、完学率、全科合格率等情况。以发展性评价和增值性评价为重点,客观评价不同条件的学校在各自起点上的办学能力,充分调动普通高中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支持学校大胆探索、科学定位、提升品质、办出特色。
附件7
提高职业教育质量重点工作
一、试点建设一批综合高中
开展综合高中试点工作,加强文化素质教育、技术技能教育、实习实训。试点学校一年级重点加强文化基础课的学习,二、三年级加大专业技能课程和实习实训比例,为学生一、二、三年级有序分流和多渠道成才创造条件。
二、拓宽职业教育升学通道
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学生可采取五年一贯制、“3+2”分段培养、春季统一招生考试、普通高考、国家和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免试等方式进入高等职业院校学习;普通高中学生可通过参加春季统一招生考试、普通高考进入高职学校学习。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可通过普通高考、“3+4”(中职升本科)等方式进入普通本科院校学习。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可通过专升本、国家和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免试等方式进入普通本科院校学习。
三、加快发展高等职业教育
加快推进临沧职教园区建设,2020年,重点完成职教园区征地拆迁及规划设计工作,2022年,努力完成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把临沧高级技工学校建成临沧技师学院。支持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向应用型本科院校转型发展和设立二级职业技术学院,按照现代职业教育标准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积极招收职业院校毕业生,探索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技术教育。逐年提高应用型本科院校、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招收职业院校毕业生比例。
四、改革人才培养模式
启动临沧卫生学校“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提升职业院校毕业生“1+X”证书持有率。职业院校统筹专业(群)资源,研究职业技能等级标准与有关专业教学标准,推进“1”和“X”的有机衔接,将证书培训内容及要求有机融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鼓励开发体现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及具有地方特色的传统工艺、传统技术的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推广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景教学、模块化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新型教学模式。
五、改革办学模式
深化校企合作办学模式,职业院校与企业共同开发课程体系、教学标准、教材,研制岗位规范、质量标准,开展现代学徒制和新型学徒制工作,实行校企双主体育人。支持各级各类职业院校办学主体与行业、大型企业联合办学。加强职业院校与应用型本科院校合作,共同制定中职教育与应用型本科教育“3+4”培养方案,高等职业教育与应用型本科教育“3+2”培养方案。积极推进“学分银行”试点,建立个人学习账户,对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证书体现的学习成果进行登记和存储,实现学习成果可追溯、可查询、可转换,为技术技能人才持续成长、终身学习提供便利。积极推进区域间、学校间和专业间的学分互认。推动职业院校搭建学生实习实训信息平台。建立学生实习实训成本补偿机制。
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职业院校公共文化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师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公共文化课教师要加强专业理论水平,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师要按照“双师型”教师的要求招聘和培养,逐年提高“双师型”教师队伍比例。鼓励职业院校面向社会和企业聘用技术技能人才担任专兼职教师,承担技术技能课,在保留其身份属性不变的前提下,按合同支付薪酬。
按年度组织职业院校教师、校长分层分类参加各类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校长办学治校能力。职业院校采取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所得的合法收入,可按一定比例纳入绩效工资分配。
七、加大投入保障
各级政府要加大统筹力度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加大对职业院校的投入,重点加大对实训基地建设的投入,确保到2022年实现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达到国家标准。严格落实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比例不低于35%的规定。建立健全政府、企业、学校多方投入的经费机制,市财政统筹经费促进职业教育发展,加快改善全省职业院校基本办学条件。各级政府要落实高等职业院校生均不低于12000元/年和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400元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附件8
提高本科教育人才培养质量重点工作
一、深化学分制改革
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深化学分制改革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围绕学生中心、课程中心、教师中心建设,规范和细化学分管理、教学管理、课程管理、教师管理、制度保障等重点改革内容,完善人事分配、学生管理、后勤服务,优化教育教学资源配置,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升级改造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优化学分制教学管理流程,为深化学分制改革提供制度保障和技术支持。
二、开展专业综合评价
结合云南省本科专业综合评价要求,继续强化课程、师资、教材、测试、就业5个关键要素的建设水平,不断优化本科专业结构、师资队伍结构、课程体系设置,深化专业内涵发展和特色发展,提升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实力,力争达到国内平均水平。
三、改革财政投入机制
立足本地区高等教育发展实际,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财力,构建科学规范、导向清晰的经费投入制度,加快内涵式发展,提升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水平。立足云南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人才的需求,调配资金扶持优质专业、特色专业,为区域跨越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将绩效理念引入经费分配、使用、管理的全过程,完善资金分配的激励约束机制,优化资金配置,提升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四、建立健全学费收费制度
结合学分制改革,建立健全学费收费制度,完善配套系列制度,探索根据专业特点和办学成本等因素实行学年收费和学分收费的有机结合,探索重修、辅修等学分收费的制度和机制。
五、建立学分互认制度
结合学分制改革,推动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创新,支持学生跨专业学习,探索建立健全学生跨校修读课程和互认学分的制度和机制。
六、推动人事制度改革
学校成立教师中心,做好教师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落实教师岗位选聘工作及分流人员安置工作;完善教师岗位评价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学生导师评聘管理制度;深化教师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岗位绩效分配制度。
完善岗位聘用改革。实施学分制教师长聘制、准聘制和短聘制,做好校外兼职教师聘任工作;制订学生导师评聘管理办法,做好教师聘任、轮训和转型发展及分流人员安置等工作。
七、完善绩效工资管理
完善岗位工资管理,在校内绩效分配中体现“质”的比重,增加教学在绩效分配中的比重,鼓励教师爱上课、上好课。结合学分制改革要求,制定教学绩效工资管理办法。
附件9
学生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置重点工作
一、切实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
各级党委、政府要及时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加大中小学、幼儿园人防、物防和技防投入力度。完善学校安全技防系统,按要求完成学校一键紧急报警装置接入当地派出所报警平台,所有中小学、幼儿园视频监控系统全部接入公安机关监控平台,保安员配备到位。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围墙、大门等物防建设,实现封闭式管理。
各类中小学、幼儿园要严格落实对人防、物防、技防管理责任。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实排查人员和责任,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在重要敏感时期和时间节点加大排查频次和力度,强化防范措施。针对不同事件类型完善应急处突预案,发生突发事件,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做好调查取证和善后处置工作。
二、全面加强学生安全教育
上好安全教育课。学校每个学期设置安全教育课表,每周1个课时。课程安排按照《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要求,结合区域和季节特点,合理设置安全主题,通过安全知识讲授、典型案例分析、自救互救技能培训等,向学生传授安全知识,讲解事故处置的流程、施救要领、报警和报告方法。
开展好应急演练。学校须制定应急预案,并在校园醒目位置张贴疏散路线图和设置疏散标识、标牌。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地震、消防演练,寄宿和上晚自习的学校要加强就餐时间、午休时间和夜间的应急演练。精心组织演练,合理确定演练的时间、地点、形式、内容、规模、疏散路线和保障措施等,增强演练的针对性,帮助学生掌握一定的避险、撤离、疏散和自救互救的方法与技能。
公安、市场监管、应急、消防、地震等部门要派出专业人员到学校普及安全知识、指导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应急避险和自救互助的能力。
三、全面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制度
在全市学校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学生在校内或由学校统一组织的校外教育教学活动中发生伤亡事故,由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义务教育学校校方责任保险按照省级统一安排执行,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方责任保险由学校统一购买。
严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强制或组织学生及家长购买商业保险(包括“学平险”),严禁学校教职工代办各类商业保险,严禁保险公司进校设点推销、销售商业保险。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职工违反规定的,依规进行严肃处理,违纪违规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
四、建立纠纷调解机制
建立学生伤害纠纷调解机制,由政法部门牵头,司法、教育、卫生健康等行政部门及有关保险公司参与。法院要加强对学生伤害纠纷调解机制建设的指导,确保调解工作依法、规范、有效。
调解的主要任务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双方厘清基本事实,分清事故责任,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
五、杜绝“校闹”
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置学生伤害事故,采取有力措施杜绝“校闹”,解除学校后顾之忧,维护教师和学校应有的尊严,学校积极配合做好有关工作。任何人无论任何原因、何种理由,出现故意伤害师生、非法限制师生人身自由、利用热点问题或敏感事件冲击校园等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坏教学设施设备、危及学校财产安全和威胁损害师生人身安全的行为,公安机关依法及时处置。
六、加强校园周边安全综合整治
政法部门要建立健全校园周边安全综合整治机制,组织公安、市场监管、卫生健康、文化旅游、城市管理、消防等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综合整治,依法查处校园周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周边稳定。
宣传部门要组织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加强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监管,查缴各类非法出版物,整治传播非法有害信息的学习类网络应用程序,维护出版物市场秩序。
公安部门要经常性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加强学校及周边警务室建设,强化校园周边巡逻防控,加强校车安全监管,及时受理涉校涉生报警求助和开展处置工作,深挖彻查危害师生安全的涉黑涉恶团伙。
司法部门要指导学校开展校园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法治副校长的选聘、培训和管理工作,督促其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为广大师生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推动依法治校工作,参与妥善调解学校及周边地区的矛盾纠纷,维护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正常秩序。
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学校周边公路和学校附近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力度,严格监管提供学生集体用车服务的运输企业。
水务部门要加强重点水域管理,加强宣传教育,在溺水事故易发水域,设立警示标牌、防护栏,摆放救生设备,组织人员进行巡查,劝阻擅自下水的学生。
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对学校食堂和学校采购的用于学生集体使用的食品加强监督检查,指导、监督学校落实责任,保障食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加大对食堂“六T”和明厨亮灶的管理。要加强对学校及周边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严格审批制度,把好市场准入关,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坚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
住建部门要做好校园及周边市容市貌的清理整治工作,严禁在校园门口及周边200米范围内摆摊设点、开设夜市。
文化旅游部门要加强校园及周边文化市场的管理工作,严禁在中小学校周围200米内设立网吧;严禁在中小学校周围150米(乡镇不得少于100米)内设立电子游戏厅、歌舞厅;查处各种涉及反动、淫秽、色情、暴力内容的文化娱乐场所;加强对学校及周边地区文化经营场所的日常监管。
卫生健康部门要组织辖区疾病预防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和医疗机构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和校医室的监督指导,有序有效开展学校传染病与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防控并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学校通报疫情信息和工作进展。
七、加大校园欺凌防范及处置力度
各职能部门要根据《临沧市加强中小学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要求,深入开展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加强预防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培养校长、教师、学生及家长等不同群体积极预防和自觉反对学生欺凌的意识。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及时排查可能导致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苗头隐患,强化学校及周边日常安全管理,加强欺凌事件易发场所监管,完善学生寻求帮助的维权渠道。切实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严格保护学生隐私,尊重学生人格尊严。切实保护被欺凌学生身心健康,防止发生二次伤害,帮助被欺凌学生尽早恢复正常生活。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事件,按照“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的原则,对实施欺凌的学生予以必要的处置及惩戒,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附件10
义务教育青年教师培训计划
一、培训目标
每年对近3年上岗的义务教育新任教师、青年教师进行培训。通过“国培”项目,遴选教师参加“国培计划”项目培训。积极推进“互联网+教师队伍”建设,开展临沧市义务教育青年教师线上全员培训。结合实际,每年分学段、分学科、分批次组织义务教育青年骨干教师参加集中培训。
二、培训内容
(一)省级培训
以“课堂革命——以学为主的课堂教学改革”为主题。组织参加以学为主的课堂组织模式、服务学生的教学设计、启发式课堂教学环境创设、引导学生自主学习的教学策略、对学生过程性发展的判断力、评价学生与课堂的能力六个方面培训。
(二)市级培训
1.临沧市义务教育青年教师线上全员培训。按照《云南省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管理规定(试行)》要求,通过网络平台,分学科、分学段组织实施义务教育青年教师全员培训。
2.外出集中培训。遴选部分义务教育青年骨干教师到省外优质资源学校现场观摩教学、参与学校教科研团队共同研讨交流、考察校园文化、聆听专家专题讲座。
3.沪滇协作项目——义务教育教师培训。依托沪滇扶贫协作项目,组织中小学教师赴上海市崇明区进行培训。
4.实施“名师工作室”研修项目。通过“名师工作室”研修项目,加强教师培训团队能力建设,不断壮大名师队伍,充分发挥名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
三、经费保障
参加省级以上培训项目,培训经费按照省教育厅统筹安排执行;参加市级培训项目,培训经费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和参训教师所在学校根据“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培训费按照不少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10%”的比例支出。
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2020年7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