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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城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20—2022年)

更新时间:2021-09-03 10:16:05来源: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办发〔2020〕16号

 

 

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城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20—2022年)》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属驻临单位,驻临军警部队:

《临沧市城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已经

 

 

 

 

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7日

 

(此件发至县级)

 

 

 

 

 

 

 

 

 

 

 

 

 

 

 

临沧市城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20—2022年)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城镇化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加速临沧城镇化进程,推进边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立足临沧经济社会发展的“三个阶段性特征”和“两次跨越”,围绕“生态美、发展美、风气美”目标和“海绵化建设、标准化治理、人性化服务”的总要求,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更加注重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更加注重环境宜居和历史文脉传承,更加注重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走出一条符合临沧实际的城乡一体化城镇化发展路子。

海绵化建设——遵循自然规律,通过“渗、滞、蓄、净、用、排”综合施策,构建完善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优化环境,提升品质,凸显特色。

标准化治理——转变传统管理方式,突破现有行政边界和部门权责限制,实行网格化管理,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系,推进社会治理全覆盖。

人性化服务——从群众的衣、食、住、行、上学、就医、养老等需求出发,完善基础设施体系,提升公共服务质量,营造安定、便捷、舒心的环境。

二、目标任务

从2020年至2022年,力争用3年时间,全面实施补短板、强弱项、固优势、提品质行动,完善城乡基础设施、提升城镇功能品质、释放产业活力、优化生态环境、彰显特色优势。到2022年末,使全市城镇化水平稳步提升,城市“火车头”作用明显增强、乡镇辐射带动能力明显增强、村庄聚集功能明显增强,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从2019年的43.09%提高到47.59%以上,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从2019年的23.82%提高到26.52%以上。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增强城镇的聚集功能和辐射功能

1.优化城镇空间布局。主动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国家建设等发展战略,以“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和云南东西国际大通道”建设为契机,围绕构建“一轴两城三带”发展空间格局,加快完善“‘1+8’+‘66’+‘5个100’+‘特色小镇’”的城镇空间布局。做大孟定新城,打造区域性国际新兴口岸城市;做强临翔中心城区,建设滇西区域中心城市;做特七县县城,建设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生态优先、宜居宜业的“美丽县城”;做美乡镇集镇,建设“小而美、小而宜居、小而干净”的沿边城镇群;做优特色小镇,建设“世界一流、中国唯一、临沧特色”的魅力小镇;做靓小康村庄,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美丽乡村。(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规划局;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旅游局)

2.加快基础设施补短板。着力提速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便捷、高效、畅通的交通网络。加快大理至临沧铁路、玉溪至临沧高速公路建设,确保在2020年底建成通车。加快推进临沧至清水河铁路前期工作,争取2020年底开工建设。加快实施县域高速公路“能通全通”工程,确保临翔至清水河、临翔至云县、临翔至双江、链子桥至勐简等高速公路在2022年底全面建成通车。加快实施临沧机场改扩建工程,有序推进沧源佤山机场改扩建、凤庆通用机场、永德通用机场、孟定支线机场项目的前期工作。着力完善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打通“断头路”,改造“丁字路”,完善道路附属设施,构建比例协调、畅通便捷的城镇路网。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实施雨污分流工程,提升污水收集管网覆盖率。加大环卫设施建设和更新力度,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理设施建设,完善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医疗废弃物处理设施。推进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重点实施易涝点治理、排水管网、雨洪行泄设施、河湖清淤与治理等工程。坚持补数量、提质量的原则,加大公厕建设力度,提升管护水平。着力完善乡镇集镇基础设施,以道路、公园广场、农贸市场、农村集市为重点,大力实施绿化、亮化、垃圾、污水、公厕提质工程。完善集中供水设施,逐步解决乡镇集镇供水工艺不完善、水质不稳定、经营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着力完善村庄基础设施,提升村庄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水平。以较大自然村和铁路、高速路、机场、码头、国门周边自然村为重点,加快完善村庄道路、供水、供电、污水、垃圾、公厕、绿化、信息网络等设施,逐步构建全域覆盖的村庄基础设施网络。到2022年末,临翔区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6%以上,其余县城污水处理率达95%以上,乡镇污水处理率达80%以上,村庄污水处理率达70%以上;全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8%以上,乡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以上,村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率达100%。(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部门: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临沧供电局) 

3.完善城镇服务功能。着力提升城镇公共服务水平,从城镇的发展现状和需求出发,着力解决公共服务设施不配套、人才短缺、服务水平低等问题。拓展提升乡镇学前教育覆盖面和教学质量,引导中小学优质教学资源向县城、乡镇流动,完善特殊教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提升教育发展质量。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和体系,引导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均衡发展。加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度,构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大文体娱乐设施建设力度,拓展和丰富群众的文体娱乐空间、产品、内涵;进一步完善公共交通体系,提升公共交通分担率;加快推进城镇公共停车场建设,规范停车秩序,逐步缓解停车位不足、阶段性拥堵等问题。着力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有序推进城市教育、医疗、养老、文化、金融、公共交通等设施和服务向城市周边地区延伸,不断缩小城乡公共设施差距,加速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让乡镇、村庄能享受到和城市基本一样的公共服务。(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配合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旅游局、人行临沧市中心支行)

4.提升城镇经济活力。加快发展园区经济,围绕构建高原特色农业加工体系、进出口加工体系、新兴产业体系,推动开发区深化改革、优化提升、产业集聚、高质量发展。推动茶叶、坚果、橡胶、果蔬、肉牛等精深加工,重点打造蔗糖、核桃全产业链聚集发展;推动现代物流业和进出口贸易业,重点打造进口农产品加工和出口装备制造业;推动高新技术和大健康产业,重点打造以锗为主的新材料产业和智能制造业。加快发展房地产业,充分挖掘城镇新增人口和外来投资者对住房的需求潜力,以打造精品为目标,以提升品质为核心,加大存量住房改造提升力度,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解决城镇居民的刚性、改善性和选择性住房需求。全面推行房屋买卖、租赁、抵押网签备案制度,整治各类违法行为和乱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坚持以人为本、政府主导、实事求是、分类施策的原则,采取“一楼一策”的方式,清理整治烂尾楼,化解存量,遏制增量。加快发展建筑业,以培育产业体系为先导,以壮大龙头为抓手,培育一批初具规模、结构合理、竞争力强的龙头骨干企业,构建企业综合竞争力强、专业门类齐全、人才队伍优化、产业成长兴盛的良好格局,把建筑业打造成技术先进的现代产业、节能减排的绿色产业、带动力强的支柱产业。加快发展旅游业,以全域旅游建设为目标,推动城市旅游、景区景点旅游、乡村旅游互促共进,不断丰富旅游产品的种类和内涵,推动旅游业提质升级。加强与省内外旅游城市、企业的合作,推动信息互通、客源共享,实现互动发展。充分发挥“一部手机游云南”等平台功能,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营销,提升“临沧景区”知晓度。从2020年到2022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速保持在15%以上,商品房销售面积年均增速保持在10%以上,建筑业增加值年均增速保持在13.5%以上,旅游收入年均增速保持在25%以上。(牵头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旅游局;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投资促进局)

5.建设特色小镇。瞄准“世界一流、中国唯一、临沧特色”的发展目标,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群众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原则,聚焦特色、产业、生态、易达、宜居、智慧、成网7大要素,进一步提升规划质量,强化要素保障,主动破解制约问题,加速推进特色小镇建设。用好用活国家和省级优惠政策,争取债券、贷款、补助等支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全面保障建设资金需求。从游客的吃、住、行、游、购、娱、网、厕等需求出发,注重打造特色风貌、特色产业、特色服务、特色环境,建设名副其实的特色小镇。到2022年末,建成6个省级特色小镇,12个市级特色小镇。(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投资促进局)

6.建设美丽乡村。推进农业现代化、农村城镇化、农民职业化,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提升沿边小康村,建设美丽乡村,助推乡村振兴。进一步优化完善乡村发展规划,积极引导30户以下的自然村走人口聚集、产业聚集、公共资源聚集的路子,推动村庄聚集发展,增强发展后劲。对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美丽乡村考评标准,抓村庄规划、设施建设、环境整治、产业发展、公共服务、乡风文明、基层组织、长效管理,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到2022年末,以自然村为单位的美丽乡村覆盖率达35%以上。(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文化旅游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

(二)提升城镇风貌

7.提炼特色元素和色彩。坚持“传统文化现代表达、民族元素世界表达、地域特色国际表达”的理念,把握禀赋特质,传承历史文脉,找准特色定位,充分挖掘本地民族文化、人文地理、产业产品、自然环境等资源的特色内涵,通过筛选比较、去粗取精,提炼出独具特色的符号元素,采用现代技术和语言,通过建筑物、服装服饰、工艺装饰品、影视歌剧等方式呈现。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县域村庄布局规划(专题研究),从本地建筑风貌现状出发,通过广泛调研、分析、论证和征求意见,确定县城、乡镇集镇、较大自然村的风貌基调色彩。(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规划局;配合部门:市文化旅游局、市民族宗教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8.强化风貌管控。以塑造风貌特色为目标,建立城镇风貌管控专项审核制度。对各类新建、改建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形态、高度、体量、色彩等进行审核,将本地特色符号元素和基调色彩落实到每一个建设项目中,让城镇风貌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时代特点,提升城镇的品位、气质,塑造城镇的灵魂。较大自然村和少数民族聚居的自然村,也要按照城镇标准逐步落实风貌管控措施,通过劝导规范、示范带动等方式,提升成效。(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规划局;配合部门:市文化旅游局、市民族宗教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建设“海绵城市”

9.树立海绵化建设理念。将海绵化建设理念贯穿到城乡建设的每一项工作、每一个项目、每一个环节。从广义角度把握和理解“海绵城市”的内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的原则,充分遵循城镇的地形、表土、水体、植被等自然形态,通过“渗、滞、蓄、净、用、排”综合施策,全面发挥生态系统的自然积存、渗透、净化、循环等功能,构建和完善城镇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实现人、物、环境共融共生。(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部门: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10.推进海绵化建设。建立海绵化建设管控机制,将海绵化建设要求落实到各类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规划、用地、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兼顾项目的功能性、景观性、安全性,严把原材料、工艺、施工监督各环节,全面落实海绵化工程措施,做到对标设计、按标实施、达标验收。以绿地系统、建筑和小区、道路和广场建设为重点,统筹水系、河流、水体治理工程,扎实推进海绵县城、海绵小区、海绵单位、海绵乡镇、海绵村庄建设。到2022年末,各县(区)城镇50%以上的住宅小区要建成海绵小区,30%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建成海绵单位,20%以上的村庄要建成海绵村庄。(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部门: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旅游局、市林业和草原局)

(四)按“文明城市”的标准建设城市

11.提升设施水平。城市建设项目要对照文明城市设施建设标准,坚持节约实用、规范统一、整洁美观的原则,对标推进。要以问题为导向,以城市更新和“城市双修”为抓手,对影响城市景观的城区老旧建筑、电线光缆、道路桥梁、文体娱乐设施、路灯、公交站牌、标识牌、广告牌、店面招牌等进行改建、重建、修补和整治提升,做到空间规范、风格统一、功能完好、安全稳固。依法拆除压占城市红线、蓝线、绿线以及住宅小区内的各类违法建筑,加快消除历史存量违法建筑和超期临时建筑,坚决遏制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发生。(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临沧供电局、中国电信临沧分公司、中国移动临沧分公司、中国联通临沧分公司)

12.优化环境氛围。开展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市场秩序、住宅小区、志愿服务、市民文明行为等方面综合提升行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建设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介,广泛开展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道德风尚等方面的宣传,营造文明城市建设良好氛围。(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配合部门:市委政法委、团市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五)褪掉“土气”

13.做活“水”文章。以水为切入点推进城镇化建设,在城市实施“显山露水生态景观打造工程”,在乡镇、村庄实施“显山露水生态景观保护工程”,通过以水定城、以水定人,提升城镇、村庄的品位和气质。县城要妥善处理城区河流排水泄洪与涵养生态的关系,避免对河道盲目截弯取直和过度硬化,采取土质缓坡、植树植草等方式治理堤岸,发挥河流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富养、滋润、净化作用,实现城市山水相依、水城共融;有条件的河流,沿岸布设景观照明、步行栈道、文体广场等设施,发挥避险、休憩、亲水等功能;植入购物、餐饮、娱乐、文化等业态,引导企业、群众、游客聚集,提升河流综合开发效益。乡镇、村庄建设要深入分析当地气候、地形、水文、水系、土壤、植被等因素,统筹考虑农业灌溉与河流生态保护需求,避免对河流过度开发,大力实施沿岸绿化、截污清淤等工程,长效落实监管措施,实现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牵头部门: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投资促进局)

14.建设美丽县城。按照“干净、宜居、特色”的要求,聚焦21项建设任务,着力补短板、提品质、塑特色,持续推进美丽县城建设。实施城市入城口环境综合整治,营造良好“城市窗口”形象,解决城市周边农村与城区一体化规划建设问题,将城郊结合部(城市周边农村)作为城市发展的有益补充,为城市增添光彩。凤庆县、沧源自治县要积极巩固提升美丽县城创建成果,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其余县(区)要对照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对项目清单实行销号管理,整合各方资源,加大“人”、“财”、“物”投入力度,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要对照考评指标体系,及时查缺补漏、改善提升,尽快实现达标创建。2020年,力争3个县城列入省级奖补名单,到2021年末,实现全市美丽县城全覆盖。(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水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市投资促进局)

15.改造老旧小区。按照“政府引领、业主主体、社区主导、各方支持”的原则,尊重住户的改造愿望和诉求,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分类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以小区风貌、供水、供电、供气、污水、垃圾、道路、停车场、绿化、消防、监控门禁等设施改造为重点,积极完善医疗、抚幼、文化、养老、餐饮、快递、充电等服务功能,切实改善小区居住条件,优化生态环境,完善公共服务。针对老旧小区的产权属性、管理制度、人员结构等现状,建立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长效运营机制,着力解决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缺失、秩序混乱、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到2022年末,完成284个(18985户、166.48万平方米)老旧小区改造。(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投资促进局、临沧供电局)

16.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持续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紧盯国家、省级政策导向,从本地发展需求出发,因地制宜、因城施策,稳步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统筹分析县(区)土地开发效益、财力保障、群众诉求等要素,合理确定货币化安置、新建安置及改(扩、翻)建方案。把临翔主城区作为重点,持续推进安置房项目建设,着力解决拆迁难、成本高等问题,其余县采取改(扩、翻)建和新建为主、货币化安置为辅的方式持续推进实施。规范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采取委托管理、购买服务等方式,创新管理模式,推动物业管理市场化,降低管理成本,提升管理成效。有序推进落实公共租赁住房实物和租赁补贴政策,切实保障公共租赁住房家庭切身利益。(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政府金融办、市投资促进局、市统计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17.建设精品主题街区。充分挖掘本地特色资源,采取错位经营、差异化发展方式,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精品主题街区。坚持一条街区突出1个主题或特色,通过严格把控街区风貌、业态植入各环节,将民族文化、风俗节庆、歌舞美食、特色工艺、休闲娱乐等产品化、服务化,提升街区活力。到2022年末,临翔主城区至少建成5条主题街区,其他县城至少建成3条主题街区。(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部门: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文化旅游局、市民族宗教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投资促进局)

18.提升绿化品质。巩固提升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以园林城市(县城)创建为抓手,全面实施城镇绿化提质行动。按照经济、简单、美观的要求,从绿化功能需求出发,确定基调树种和骨干树种,选用乡土树种和适生植物,采取乔、灌、花、草、藤本、地被相结合的方式,加快推进林荫道路、生态廊道、绿道等建设,对公园、河流、道路、街区、单位(企业)、小区等重点区域的绿化进行修补提升,打造层次鲜明、生态美观的城镇绿化形象。强化绿化监督管理,建立统一管养制度,杜绝随意更换、修剪,增加养护频次,规范养护作业,确保“树常青、花常开、草常绿”。到2022年末,全市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1%以上,建成区绿地率达36%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2平方米以上,主城区实现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沧源自治县、双江自治县实现创建国家级园林县城,云县、永德县、耿马自治县实现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部门: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

(六)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

19.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以新生代农民工、农村籍高校毕业生、在乡退役军人、外来常住人口为重点,推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市民化。通过引进劳动密集型企业、提升职业教育水平、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完善社会福利政策等措施,着力解决就业问题,留住城镇外来人口。依法保障农民对农村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流转等权利,消除其落户城镇的后顾之忧,让更多的农民想进城、敢进城、能进城。(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配合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统计局)

20.建设微型便民生活服务圈。以社区为单位,以城镇居民集中居住区为基点,从群众的基本生活服务需求出发,构建方便快捷、功能齐全、服务优化的“一刻钟便民生活圈”。通过补齐生活圈内的医疗、抚幼、应急安全、便民超市、公交站点、餐饮、金融、快递、文化体育、休闲娱乐等设施短板,让群众在最佳距离范围、最熟悉的环境中工作和生活,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归属感和幸福感,让群众争做城镇的主人。(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配合部门: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旅游局、人行临沧市中心支行)

(七)强化城市管理、治理和服务

21.提升管理水平。持续深化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制,建立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充实基层执法力量,配齐基层执法装备,强化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基层执法水平。加快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建立“12319”城管热线与其他城市服务热线相连通机制,提升问题发现、接收、研判、处置、反馈的效率。全面实行城管“721”工作法,采取递进式的服务、管理、执法手段,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切实提升管理服务成效。(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部门:市委编委办、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

22.推进社区治理。转变“生产队”的管理模式,突出党建引领,以网格化管理为主要模式,激发群众、社会组织参与治理的活力,构建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权责清晰、协调联动、便于管理的原则,突破传统的行政管理权限和边界限制,科学确定社区网格分工,实现社区治理全覆盖、无死角。以城市新区、老旧小区、新建住宅小区、城郊结合部、城中村等区域为重点,着力整合提升党群服务中心、综治中心、便民服务中心、驻社区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的综合服务功能。通过落实“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具体措施,向社区基层下沉力量和资源,充分整合运用各类信息化工作手段,积极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构建横向协同、纵向互动、多元主体参与的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配合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信访局) 

23.加快政务服务信息化。以便捷、高效为目标,以政务服务网上大厅、“一部手机办事通”等平台为依托,加速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程,加快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信访监督等信息化步伐,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实现政务服务“零距离”,解决办事环节繁琐、窗口少、效率低等问题,营造良好的为民服务和营商环境。(牵头部门: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信访局)

24.强化制度和法律保障。积极提炼总结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执法体制改革等工作中的经验做法,用已形成的管用制度,在城市治理和服务中发挥作用。以精细化、智慧化、法治化、人性化为核心,研究制定城市治理标准化评价体系,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针对制约城市治理水平提升方面的瓶颈问题,及时制定配套法律、规章,强化制度保障。(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部门:市扶贫办、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水务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疗保障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市委专职副书记、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为常务副组长,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为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城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市城镇化建设工作,研究重大事项,解决疑难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市城镇化建设的日常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事项,办公室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各县(区)要参照市级组建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

(二)加大投入力度。以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为契机,充分整合美丽县城、乡村振兴等政策资源,加大项目储备力度,积极申报和利用地方政府债券,争取专项补助、政策性贷款等支持,切实保障建设资金需求。加强政企、政银合作,积极开发拓展金融产品,推进投融资平台建设,完善金融、土地、税费等方面优惠政策,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城镇化建设。

(三)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城镇化建设及城乡融合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制定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加强部门会商沟通、信息共享、监测评估,构建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形成强大合力,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四)强化考核评价。将城镇化建设作为市对县(区)考核的重要内容,由市城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年度、分项对县(区)开展考核考评,市考评办统一汇总、审核、公开考评结果。

(五)营造良好氛围。利用各类媒体媒介,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深入开展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做法、措施等方面的宣传,树立典型、激励先进、凝聚共识,形成全市上下共同关注、共同参与城镇化建设的良好局面。

 

 

 

 

 

 

 

 

 

 

 

 

 

 

 

 

 

 

 

 

 

 

 

 

 

 

 

 

 

 

 

 

 

 

 

 

 

 

 

 

 

 

 

 

 

 

 

 

 

 

 

 

 

 

 

 

 

 

 

 

 

 

 

 

 

 

 

 

 

 

 

 

 

 

 

 

 

 

 

 

 

 

 

 

 

 

 

 

 

 

 

 

 

 

 

 

 

 

 

 

 

 

 

 

 

 

 

 

 

 

 

 

 

 

 

 

 

 

 

 

 

 

 

 

 

 

 

 

 

 

 

 

 

 

 

 

 

 

 

 

 

 

 

 

 

 

 

 

 

 

 

 

 

 

 

 

 

 

 

 

 

 

 

 

 

 

 

 

 

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2020年9月18日印发